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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雷波公安依法查处一起诬告陷害案。

违法嫌疑人日吉某某(男,49岁,马颈子镇人)凭空捏造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实,向相关部门检举举报,企图使当事人受到法律追究。经相关部门调查,日吉某某所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但其仍再次提交检举材料。经查,其行为严重损害干部声誉,扰乱被侵害人正常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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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雷波公安已依法对日吉某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联合县纪委为受到失实检举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

检举控告

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

但必须实事求是

依规依法

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更不得诬告陷害

雷波公安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让担当者轻装上阵

安心干事创业

来源:雷波公安

编辑:李瑞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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