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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月亮]
中国正式出台首发阻断令,态度坚决,看得出来这次是真的要动真格了,此消息一出,国际社会一片哗然,所有人都在拭目以待,美国一贯伸向全球的“长臂”,今后还能伸得动吗?
报道,这份阻断令针对性极强,一旦违反,将面临严厉处罚,毕竟长期以来,美国靠着“长臂管辖”,肆意打压他国企业、干涉地区事务,不少国家敢怒不敢言。而中国这次首发阻断令,就是要打破这种不合理的格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以,这份阻断令具体包含哪些条款?能否真正遏制美国的“长臂管辖”?美国面对中国的反制,又会做出怎样的回应?
5月2日,一则重磅消息刷爆全网,中国商务部正式发布阻断禁令,这是我国首次依据相关法规,直接针对美国的不当域外制裁采取的实战性反制举措。
这份阻断令不是凭空出台的,它的依据是2021年1月9日正式施行的《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这份办法早在多年前就已公布,一直作为我国涉外法治的储备工具,如今正式落地使用,意味着我国反制域外不当管辖,从制度准备迈入了实际执行阶段。
这次阻断令的直接触发点,是美国近期的一项单边制裁。2025年以来,美国以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先后将我国5家石化企业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SDN清单,对这些企业实施资产冻结、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简单来说,美国的这项制裁,本质就是典型的“长臂管辖”——把自己的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不管事情发生在哪个国家、和美国有没有关系,只要不符合它的利益,就动辄挥舞制裁大棒,干涉其他国家企业的正常经贸往来。
而我国这次发布的阻断令,核心内容很明确,就是明确要求国内相关主体,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的这项不当制裁措施。这就相当于给国内企业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让企业不用再因为害怕美国制裁,而放弃正常的国际经贸合作。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只是一份“纸面禁令”,实际作用不大。但其实不然,这份阻断令有着明确的法律支撑和执行路径,并非空喊口号。根据相关办法,一旦有主体违反禁令,遵守了美国的不当制裁,给我国企业造成损失,受损企业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而且,我国的涉外法治工具箱,早就不是只有这一件“武器”。除了这次用到的《阻断办法》,还有《反外国制裁法》《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再加上《对外贸易法》《出口管制法》等相关法律,形成了一套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的完整体系。
说到“长臂管辖”,其实不止我国企业深受其害,全球很多国家的企业都曾被美国这只“长臂”拿捏过。最典型的就是1996年,欧盟就曾因为美国出台的《赫尔姆斯-伯顿法》《达马托法》,限制各国与古巴、伊朗的经贸往来,专门出台条例进行阻断。
还有大家比较熟悉的法国阿尔斯通事件,更是美国“长臂管辖”的典型案例。2013年,阿尔斯通副总裁皮耶鲁齐刚到美国机场,就被FBI逮捕,理由是阿尔斯通在印尼项目中有行贿行为,而这件事和美国没有任何直接关联。
最终,阿尔斯通被迫支付7.72亿美元罚款,还把核心能源业务低价卖给美国通用电气,一家曾经的世界500强企业,就这样被美国的法律霸权拆解得支离破碎。皮耶鲁齐后来曾感叹,自己没有孟晚舟幸运,没有强大的祖国为自己撑腰。
对我国企业来说,这样的经历也并不陌生。2018年,中兴通讯就因为美国的制裁,被禁止美国企业向其出售任何产品,小到芯片、大到操作系统,直接导致生产线停摆,几万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最终只能支付11.9亿美元罚款才得以恢复经营。
孟晚舟事件更是让我们真切感受到美国“长臂管辖”的霸道。华为与伊朗的正常贸易往来,本就与美国无关,可美国却以自己的国内法为借口,施压加拿大非法扣押孟晚舟,一关就是一千多天,直到我国持续施压,才得以平安回国。
近年来,美国的“长臂”伸得越来越长,尤其是2025年以来,更是变本加厉。除了制裁我国石化企业,还先后将上百家中国企业列入实体清单,涉及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多个尖端领域,试图通过制裁遏制我国企业的发展。
更过分的是,美国还出台了“50%穿透规则”,只要被制裁的中国股东持有海外公司超过50%的股份,这家海外公司也会被自动制裁。这就意味着,我国企业哪怕在海外设立子公司躲避制裁,也会被美国的“长臂”直接覆盖。
面对美国的步步紧逼,我国并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逐步完善涉外法治建设,慢慢拿出了自己的反制手段。这次首发阻断令,就是最直接的体现,它不是要搞升级对抗,而是用合法合规的方式,否定美国非法制裁的域外效力。
那么,这份阻断令具体能起到什么作用?简单来说,它能直接保护我国被制裁企业的合法权益,让这些企业不用再担心资产被冻结、交易被禁止,可以正常开展与第三国的经贸往来,保障我国能源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
而且,这也不是我国第一次用法律手段反制“长臂管辖”。2024年,南京海事法院就审理了全国第一起反外国制裁案件,一家中国海洋工程公司被欧洲企业拖欠尾款,对方以中国公司被制裁为由拒绝付款,最终我国企业凭借相关法律胜诉。
那起案件中,中国企业直接依据《反外国制裁法》向南京海事法院起诉,还申请扣押了对方的船舶,仅仅39天,双方就达成调解,欧洲企业支付了近亿元反担保金,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款项,也确立了我国法院的管辖权。
从这些案例就能看出,我国的反制措施并不是“纸老虎”,而是真正能落地、能帮企业撑腰的“硬底气”。这次首发阻断令,更是让全世界看到,我国有能力、有决心,用法治手段维护自身的主权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发布这份阻断令,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并不影响我国承担和履行国际义务。就像当年欧盟阻断美国的不当域外适用一样,我国只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国际社会抵制单边霸凌、反对“长臂管辖”提供了可行的实践。
随着国际经贸斗争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的涉外法治建设也会不断完善,后续还会有更多更具体的反制措施落地。这次的阻断令,只是一个开始,它让我们看到,面对霸权,只有拿出足够的底气和手段,才能真正守护好自己的利益。
未来,随着我国涉外法治工具箱的不断丰富,我们有理由相信,美国的“长臂”终将被牢牢挡住,我国企业将在国际市场上拥有更公平的发展环境,国际经贸秩序也将朝着更公正、更合理、更包容的方向发展。
这一次就让我们拭目以待,看这份阻断令如何发挥威力,看美国的“长臂”还能不能继续肆意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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