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一个清晨,苏州工业园区某高档社区的一位业主发现,岗亭里一直敬业而站姿标准的保安竟然不见了,小区的路灯也不亮了,甚至电梯里的消毒水味儿都再也闻不见,垃圾堆积成山无人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的大门以前人来人往,但现在却紧锁着,上面贴了一张《关于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公告》,里面写着:“因经营持续亏损,虽经多轮沟通未果,我司不得不遗憾撤场……”

业主顿时困惑极了:这可是一个高档小区啊,物业公司也是全国数得着的有名气的物业,怎么也会这样“跑路”呢?

这还真不是个例,而是真真切切正在发生的“物业公司退场潮”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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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财经》报道,中指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25年初至2026年3月底,共监测到住宅物业项目“撤场”案例212个,苏州、重庆、合肥、南京、成都、武汉、杭州、徐州等城市住宅撤场案例较多,总计占全部监测样本的65%左右。

其中最值得警惕的是,百强物业企业主动撤场的案例显著增多。还是根据《第一财经》的报道,据不完全统计,百强企业主动退场案例超80个,占比约38%。从撤场项目特征看,次新房项目撤场现象集中爆发。据统计,楼龄在5年以内的次新房项目占比达到35%。

物业公司,在以前是利润丰厚、现金流饱满的黄金行业,是投资者和开发商眼中的“现金奶牛”,但现在,竟然也出现普遍的营收困难、资产负债表失衡。

连百强物业公司也开始出现众多悄然退场的案例,说明这个行业是真的遇到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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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不是扯皮,但确实是死结

很多人可能觉得,20年以上楼龄的老旧小区才是最难维护的、物业管理最容易出问题的,但这次的数据还真让人意外,“次新房”作为楼市的主力中坚,物业服务大面积出现问题。

我们看到,在总体的撤场样本中,楼龄5年以内的“次新房”占比,居然高达35%。

“五星级服务”是现在比较好的小区普遍的承诺,但现实却是根本就普遍达不到。不管是墙皮剥落问题还是地下室积水问题、小区电力不稳问题或者车库修缮不及时的问题……往往连最基本的事情都做不好,不要说“五星级”附加的那些承诺了。

这让很多业主处于愤怒和失望之中。不管向物业反映多少次,许多问题都是老大难,根本解决不了。

因为有一句流行的解释是:开发商遗留问题。

这倒也不是纯扯皮,确实有一些问题是开发商的房屋质量、小区环境修建质量本来就存在缺陷,一开始交房时看不出来,过几年就逐渐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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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一切问题都让物业承担,物业不乐意的同时有时候也确实做不到——无论是成本还是能力都有限。

但在业主眼中,却不管那么多,总有种“父债子还”的逻辑。这有没有道理?当然也有。开发商选择物业,往往是有着高度的利益关联,那么业主就只能抓住物业来要求改善小区的遗留质量问题。

在这背后是一个死结:开发商交房时,业主究竟有没有物业公司的自主选择权?

这个死结如果不解开,扯皮恐怕永远无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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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拍屁股走人:业主太难缠,我不伺候了

为什么这次“撤场潮”65%的比例,主要阵地在苏南和川渝地区?因为这些地方的业主,维权意识相对来说极强,尤其是南京、苏州,业主普遍是不好糊弄的。

在这些地区,业委会可不是摆设或者物业公司的傀儡,而是真正的业主自治机构。他们普遍很懂法律条文,对物业服务的细节要求,是要拿着文件逐字逐句抠的。

在以前,是业主想要赶走物业很难,但现在反过来了,是“物业觉得业主太难伺候”,拍屁股走人——我不伺候了。

业主也很无奈,因为购买房子是很大程度上是冲着“高端物业”来的,结果和一般的物业没啥区别,这种失落与错愕当然让他们无法接受。

于是,断缴物业费成了“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之外的另一个死结。

在业主看来,你达不到承诺的要求,我当然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在以前,开发商常常通过断电断水之类的野蛮手段胁迫缴纳,现在这些做法也越来越行不通,所以物业公司想要催缴难度很大。

在物业公司看来,断缴物业费的人多了,则是很现实的财务压力问题。

市场经济时代,没有人愿意做亏本买卖。物业公司的费用收缴率生死线是85%,当收缴率低于这个数据的时候,员工工资、水电费用、电梯路灯、绿化和路面……这些公共设施维护的刚性支出就一下子难以维持了。

事实上,在物业公司和业主双向不满意、双向不信任的情况下,全国住宅物业费的平均收缴率已经从2018年的83.7%一路下挫至2026年的73.5%,总体低于“生死线”。

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甚至只有可怜的50%,物业公司根本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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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业死结,是房地产转型的“阵痛”

在以前,物业费名不符实的问题被诟病最多。当时房地产正处于狂飙突进的时期,物业成了跟随房地产的“香饽饽”,稳赚不赔的同时也制造出很多乱象和业主普遍的不满。

针对这一点,一些地方出台了物业费限价标准。但与此同时,物业服务想要朝着“高价优质”的方向发展却变得很难。在物业费达不到“五星标准”的情况下,一些物业公司只能通过降低成本来维持经营。

逐渐地,“低质低价”成了主流趋势,而越是这样业主就越是不喜欢缴纳物业费,最终形成负面循环,一些物业公司只能在油灯苦尽后选择“撤场”了事。

“质价不符”的背后,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对物业费认知的严重错位。

物业费本来应当是一种商业服务契约,如果服务是等价的就继续用,如果服务不匹配价格就调价或者换物业公司。

但现实却是,物业更换的规则在现实中常常难以执行,长此以往就造成业务和物业公司之间普遍的不信任:业主有任何事情都要抱怨物业,或者停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为了增加收入而搞更多的“猫腻”或者降低成本。

规则本来应当是业主和物业两方认可的共识,但事实上这种规则已经在失效,且很难有修复的机会。

不应当对“撤场潮”的出现而感到悲观,相反,规则共识、行业自律,正是在这种震荡和挫折之中逐渐清晰的。

当物业公司的意识在这种行业洗牌中逐渐转向“契约服务”,而业主从“被管理”转变为“契约主体”,双方越来越倾向于市场化、规范化的服务和被服务关系,而不是“一个管着另一个”的关系,物业市场的深层次矛盾才能真正走向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