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原工伤旧伤突然复发、病情加重,找原公司和社保部门理赔,却被一句“你已经退休,和我们无关”拒之门外?很多工伤职工就此吃了闭门羹,只能自己承担高额医疗费,但这根本不合法!
一、退休绝不免除原工伤理赔责任,旧伤复发依旧能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法条中无任何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免责条款,旧伤复发是原工伤权益的延续,并非新发病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工伤职工办理退休后,旧伤复发医疗待遇保持不变,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若原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均由原单位全额承担,退休不能成为拒赔理由。
二、司法判例
1. 兰某曾因工作患矽肺病被认定为工伤,退休后尘肺病复发恶化,单位以退休为由拒绝赔付,高安市法院(2023)生效判决明确,退休不免除原工伤复发赔偿责任,判令单位全额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2. 最高院公报案例邓金龙诉深圳社保局案中,法院也明确裁定,工伤复发待遇不受退休影响,社保机构不得以退休为由拒绝核发工伤待遇,此类抗辩在法庭上均无效。
3.金某某诉物业公司(武汉中院2022)案, 退休前未缴工伤保险,退休后工伤(含复发)由原单位全额赔偿;单位“退休免责”抗辩无效。
三、维权流程
第一步,准备核心证据:原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需明确伤情与原工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完整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用票据、退休证明。
第二步,申请旧伤复发确认:携带证据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伤旧伤复发确认申请,拿到官方确认结论。
第三步,申领工伤待遇:持确认结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康复治疗等相关待遇;若原单位未缴社保,直接向原单位主张全额赔付。
第四步,依法维权追责:单位、社保仍拒不配合的,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投诉无果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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