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不等于驾驶员可以放松警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或视线离开道路
即构成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前不久,浦东检察机关公布了一起案例:一名驾驶员在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盲目依赖辅助驾驶,超速行驶中弯腰捡拾饮料瓶,因未能及时接管车辆,最终酿成严重交通事故。
去年4月13日上午10点多,浦东新区龙东大道东向西方向的一处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SUV,通过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可以看到,这辆车先是快速行驶在道路的最内侧车道,然后径直撞向了前方停着的道路养护车辆。当时正在养护车辆尾部撤除警示锥桶的两名工人,完全来不及反应就被撞倒在地。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泽楷介绍,事发后,驾驶员董某拨打120急救。120医护人员在到场后,将两名伤者送医,其中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董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展开事故调查,排除了董某毒驾、醉驾的可能。同时,公安机关对董某驾驶的车辆进行了鉴定。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薛松介绍,公安机关对于车辆的转向和制动功能是否在案发前是正常的进行了鉴定。鉴定下来,这些功能确实是正常的。第二方面是对这个车子当时是否开启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进行了鉴定,鉴定下来也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当时是开启了自适应辅助驾驶功能。
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经调查,事发时,董某驾驶的车辆速度为83公里/时,已超出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他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却疏于关注道路前方情况,最终引发事故。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薛松说:“当时驾驶员董某觉得口渴,喝了饮料瓶里面的饮料,在把饮料瓶放回原位置的时候,不小心掉落在了自己脚部的位置。这时他可能认为有自适应巡航系统在自动驾驶,一时分心,去捡拾掉落在脚部位置的饮料瓶,没有及时注意前方的路况。”
公安机关的事故调查认定:董某驾驶车辆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超出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驾车过程中弯腰捡拾饮料瓶疏于观察前方路况造成事故,董某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两名养护工人所在的养护公司在撤除养护作业实施时,后方未布设防撞车辆确保安全作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2025年9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董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薛松说,“案发当天天气良好、视野良好,董某当时行驶在左侧第一个车道。如果他能够安全驾驶,及时注意前方路况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及时地调整车道,不至于发生本起事故。”
事发后,董某在保险赔偿之外,对死伤者及家属进行了赔偿,并获得家属书面谅解。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召开听证会后,检察机关认为,董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董某不起诉。2025年11月25日,上海公安浦东分局交警支队依法吊销董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检察官提醒,辅助驾驶功能不是万能的,驾驶员是车辆行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法律人士郑重提醒
1、明确责任主体,摒弃“甩手掌柜”心态。
目前市面上车辆多为L2级辅助驾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自动驾驶,驾驶员始终是行车第一责任人。哪怕开启智驾功能,也需全程监控路况,不能分心操作手机、打瞌睡等,否则事故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2、认清法律红线,杜绝违法驾驶。
即便靠智驾系统行驶,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仍会构成违法犯罪,不会因智驾而减轻处罚或免责。
3、理性看待技术,警惕系统局限。
智驾系统可能出现环境感知延迟、复杂路况识别失误等问题。像董某案件中,智驾系统未能及时识别养护工人,最终酿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因此,驾驶员需预留足够反应时间应对系统短板。
4、牢记接管义务,守住安全底线。
行驶中需做到“手不离方向盘、眼不离前方路”。一旦遇施工路段、弯道等特殊场景,要主动接管车辆,避免因依赖系统未能及时干预,引发不可挽回的悲剧。
科技赋能驾驶是为了提升安全
而非放纵风险
每一次分心、每一次酒驾
都是在拿生命赌运气
请牢记:
方向盘握在手中
安全责任刻在心中
遵守交通法规、保持专注驾驶
才是出行路上最可靠的“智能防护”!
来源 | 话匣子
编辑 | 朱洁
责编 | 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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