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欧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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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反腐倡廉已成为亿万人民关注的重点。但在多年的反腐过程中,人民关注的可能不是今日某个贪官贪了一亿,明天那个贪官贪了两亿,毕竟这些贪污数额对社会的损害与破坏力是局部的、有限的。其实,经济社会最大的危害可能那些本该主持正义、制定规则的人,自己变成了规则的破坏者。使制度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形成“空转”。导致权力任性,缺乏监管、法规制度成了摆设。

每当法规制度可以用权力来换取某些私利,当立法可以为部门利益量身定制,腐败就自然不再是个别人“手脚不干净”的问题,而是监管机制出了故障。它不是某单位、某个人的某一笔利益的来回,而是整个经济社会的信任崩塌。

近几年来,大家耳闻目睹那些涉案金额巨大的贪污案件,无不让人触目惊心。但这些贪污行为往往局限在某个项目、某个地区,某个单位。如制度性腐败,则隐藏得更深,几乎不露痕迹,其危害极大,因为它能悄悄改变经济社会运行的方向。它就像潜伏在人体骨头里的病灶,不疼不痒,但在这点上能瓦解整个人身躯体的支撑力。

比如司法腐败,就是其中最具破坏力的一种,当执法者背离了职责与担当,公平正义就成了社会的一句空话。

打个比方,如曾一位罪犯,以各种方式通过多次减刑,在短时间内出狱,出来之后又再度作案,将一条原本可以挽救的生命推向了深渊,这是有组织的操作,背后是金钱和权力对规则的操控。

当“可以打点”的风气蔓延到司法系统,社会的最后防线也就不复存在了。司法腐败的可怕,在于它动摇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一个人走进法院,本以为是找公平,结果却发现,对方比你更有关系、更有钱,那正义就变成了交易。

长此以往,守规矩的人只能吃亏,钻空子的人却一路顺风。这种反转,会让整个经济社会失去对规则的敬畏,最终人人都想走捷径,没人再会相信公平,也不会遵纪守法了。

如果说司法腐败,是把结果做歪,那么,立法腐败就是把起点设错。因为立法,原本是为了解决问题、保障公平的,但一旦被私利操控,那就自然变成了特定人群的护身符。

比如曾有一条规定,铁路晚点不赔,乘客迟到却票作废,这种看似对等的条款,其实偏向了运营方。又比如,某机构规定普通邮件丢失无需赔偿,挂号信赔三倍,听上去合理,实则是通过“制度”推卸责任。还有一些资源垄断的“水、电、气”单位,他们自己进计量表与安装、费用数计自己计算,亿万消费户的交费价格、度数、金额全由自身说了算,消费用户没有话语权。这些规则之所以能出台,是因为制定者在设规矩时就已经把自己摆在了有利的位置上。

更有甚的是,各级信访部门,本应是为亿万百姓排忧解难的,可在面对人民上访或举报时,却人为地全部批转到属地有关部门处理。可想而知,如果属地能够及时处理,他们还会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上访吗?有的不但不会及时公正处理,可能还会让信访者遭受某些打击,这种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与处理方式,可能连小孩都知道是极不负责的。

所以说,立规、立法上腐败,隐蔽性是最强的,它不像司法腐败那样容易留下痕迹。因为它本身就披着“合法”的外衣,一旦这些规则本身就存在问题或有失偏颇时,再公正的执行也无法解决问题的根本。这种来自源头的公平缺失与偏差,将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说司法腐败让人对执法者失望,立法腐败则让人对整个法规制度失去信心。

立法腐败制造出不公的规则,司法腐败则在执行中推波助澜。如一个出题,一个判卷,结果都被操控,这样的经济社会还有什么公正可言?

国内外权威人士无不认为,因为法规制度性腐败,是最深层的危害,它制造了社会的不信任感。这样,一旦人们不再相信法律,不再相信规矩,那么,社会就会将陷入一种“谁有权谁有理”的状态。关系、背景、人脉,就自然成为解决问题的通行证,那么法律条文便自然成了摆设,十年浩劫就是明显的见证。

这种扭曲之象,它不但降低了社会效率,更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固化。因为那些凭资源、人脉就可轻松穿越法规制度的障碍,普通百姓便自然成为权贵任意宰割的羔羊。

文明灿烂的国家当然意识到这个问题,近年来,我们的司法改革持续推进,司法减刑、假释程序逐渐公开透明,不再由少数人暗箱操作;在立法层面上,每项重大法规出台前,均在广泛征求亿万公众的意见,各地方也在探索更加科学的立法审查机制。例如浙江、广东省就提出,对目的不明确、仅为部门利益服务的立法建议不予立项。这些动作,都是在试图重塑制度的公信力,把权力重新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其实,中国亿万民众并不奢求什么,只希望社会规则均能一视同仁,办事不靠关系,说理有地方去。这些诉求看似简单,背后却是对公平正义的深切期待。因为这个社会,只有当所有人都相信社会规则是可信的,制度是中立的,才会自然形成真正的社会信任。否则,即便经济再繁荣,社会也会因为信任缺失而陷入脆弱。

可以肯定地说,司法和立法,是经济社会正帘运转的两根重要支柱。如一旦出了问题,就不只是某个领域的腐败那么简单,而是整个经济社会结构的松动。

因为普通贪污好似皮肤上的伤口,疼是疼,可治;制度性腐败则是骨头里的病,表面看不出来,一旦发作就是大问题。不言而喻,社会文明进步与高质量发展,就必须构建和完善公平公正的法规制度,一切让法规制度成为所有人的行为底线,让社会规则重新获得尊重。只有这样,社会信任才能回到亿万百姓的心里,公平的理念才能深入整个社会。

作者系全球品牌、创新、人才、企业家概念科学阐述第一人。国内财经、品牌、管理著名实战专家、企业经营战略顾问、亚洲经营智库首席研究员、湖南安邦农业研究院(与湖南农业大学共同创建)专家顾问、研究员、多家权威智库特约专家、首席研究员。国内外数家权威媒体专栏作家,2012年至今,分别在国际顶流杂志网站及国内权威媒体就我国区域经济、产业、品牌、人才、创新、企业经营管理等社科类发表理论/评论、小说、散文、诗歌三百余篇。

擅长领域:城乡区域规划、定位与品牌塑造、品牌科学发展研究、乡村振兴潜在人文、产业特色开发与匠心锤炼、民族产业、企业品牌经营战略创新创意管理与运作指导工作。通过调查研究与实践总结所发表的许多文章观点与建议,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众多著名权威专家的赞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