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2026年5月4日16时40分许,湖南省浏阳市官渡镇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生产厂区突发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紧急调度,应急、消防、卫健、公安等多部门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开展伤员救治、现场封控、隐患排险及善后处置工作。
记者核查发现,今年以来,该企业已被监管部门依法查处。2026年1月16日,浏阳市应急管理部门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日常安全执法检查中,于该企业75号称料间(危险等级1.3)内,查实严重违规作业行为:作业人员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定,将工业高氯酸钾(强氧化剂)与苯二甲酸盐(还原剂)进行混存、混称、混装作业。根据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技术强制标准,氧化剂与还原剂属于严禁混存物料,二者混合后,即便遭遇轻微摩擦、碰撞、震动,都极易引发燃烧爆炸。对此,2026年2月9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作出警告、罚款1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规操作,全面彻底整改同类安全隐患。
2026年3月10日,浏阳市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行业典型安全隐患、层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华盛烟花厂相关负责人参会,并现场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郑重承诺全面整改存量隐患、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截至记者发稿,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安抚各项工作仍在全力推进,事故原因深度调查、责任认定工作已全面同步启动。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同时,浏阳市已启动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零各类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
危害性极大
本报记者黄雄报道●编辑: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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