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浙江温州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驾驶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驾驶车辆的视频。视频中,这名驾驶人在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放开方向盘,十分危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线索,高速交警在该驾驶人的社交账号中发现多条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离开方向盘的视频,有时在吃东西,有时双手随着音乐舞动,有时还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化妆,其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很大隐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高速交警很快锁定违法车辆信息及驾驶人林某的身份,责令其到场接受教育处罚,面对交警女子称“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警方对其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此前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也一样。

重要提醒:驾驶人在使用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时,如果脱眼、脱手,这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风险,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面临着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在使用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时切不可过度依赖,驾驶人应全程保持手不离盘,眼不离路,脚不离刹,确保车辆随时可控。

综合央视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央视新闻

原标题:《女子开辅助驾驶上高速,双手脱离方向盘化妆、吃东西,被罚款200元、记3分》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沈佳灵 周春晟 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