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秋日,宣武门外飘着炖肉香,屠夫老周却守着半扇猪肉发愁,“谁来买?”一句自言自语透出寒意。清帝退位才几个月,京城米价飞涨,猪肉一斤三十文,普通车夫得蹬上三天才舍得割一小块。彼时的北京仍延续着旧时代的市井结构,肉,对多半人来说仍是奢侈。若将时间的指针往前拨,越是古早,越见“肉”字沉甸甸。
翻检先秦典籍,春秋贵族饭局最讲排场,太牢、少牢炫得人眼花。可《左传》清楚记下:“庶人食藿羹而已。”粗粮煮野菜汤,就是平头百姓的日常。战国时的孟子曾感慨,老百姓若能在七十岁前吃到肉,已算治国有方。这句“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冷不丁提醒人们,那些器宇轩昂的车马礼乐背后,是无数民户的空碗。
汉代耕牛纳税成为惯例,律令严禁私宰。牛在田间劳作,不能随意“下锅”。史书记载,长安城集市偶有病牛死后才被拆卖,价比羊高十倍。东汉光武年间,洛阳百姓以豆粥配菜叶裹腹,“十家得一肉”便算过节。如此情形,一直拖到唐。大历年间,长安坊市已有专业牛肉铺,可售的多是羸弱老牛肉,味涩价仍贵,一斤两百钱。官吏月俸不过数千钱,而杂役仅百余钱,宰府衙门里的小吏一年难见一次“牛汤”。
羊肉的身价则随路程水涨船高。北方牧区一只活羊三百钱,到汴京就翻到九百。南宋洪迈写信给朋友抱怨,府上想做“砂锅羊羹”却买不起原料。他月入二十五两,依旧说“惟能望羊兴叹”。可见城市文人尚且囊中羞涩,遑论田野佃农。
值得一提的是调味。没有香料,再肥的肉也难入口。从西域传入的胡椒、丁香,在唐被当作岁贡。敦煌遗简注明,一斤胡椒折银三两,约抵今日数万元。宋室南渡后,海贸渐盛,胡椒价才逐年下滑,可至嘉定十三年仍记“世宗赐群臣胡椒,每人三两,视封金”。盐同样珍贵,明万历时直隶价为“百斤一钱六分银”,西北旱年甚至一斤盐换两斤麦。农户若想在腌肉里撒上一把盐,只能咬牙。
烹饪油脂是另一道坎。猪油需先把猪杀了才有,大豆压榨技术虽在宋成熟,却因木榨费工、产量低,油价直逼肉价。于是市井人家炒菜用米汤、点灯用臭油。嘉靖年间《膳夫录》曾提醒府邸厨子:“贫户唯油屑可用,勿浪费。”范进岳父那句“不知猪油可曾吃过两三回”,在江南并非夸张。
进入明中期,手工业与银本位并行,市镇兴起,猪肉开始“飞入寻常百姓家”。南京夫子庙一带,日宰生猪三千头,最廉价切脚肉只需八文,仍有人挑剔腥膻舍不得买。可这光景多半局限在江南、江北大埠。北方和西南的山区,清乾隆年《畿辅通志》仍写“乡民粟少菜寡,以糠麦为饭,草根为蔬,肉者岁且难尝”。同一帝国,不同地区,餐桌上隔着山河。
革命年代的市民更曾体味断肉之苦。1938年,武汉陷落前夜,十万难民集中汉口江滩,市面猪肉骤涨三倍,市政公所对儿童施粥,每份糊糊里连油星都难找。甚至到1947年,上海小职员月薪两万法币,买一斤猪肉需花八千。平民只能把花生饼切碎,冒充“豆腐肉”,聊作慰藉。
和城市相比,解放前大部分农村的肉食靠年节“杀年猪”。一个镇子几十户七拼八凑买一头黑猪,腊月二十六动刀,最肥的三五斤五花归族老,其他分成小坨,家家悬灶前熏干,逢年做汤。谁要是忽然来了贵客,借肉是一种礼俗,借完必还,否则被笑作“偷嘴”。这种“循环使用”在河南豫东、河北中南屡见不鲜。
同时期的东北因气候寒冷,家家院子后面圈猪、种菜。但到了“五九”天也不能常吃肉。吉林榆树镇有口碑“冻猪肉粥”,其实是剁碎的冻肉皮,同行商旅路过能换饭吃已算幸运。由此可见,清政府“关东粮仓”的设想再好,百姓的餐桌仍相当寒酸。
近代工业化和交通便利才真正改变了这一局面。1870年前后,轮船替代漕运,大量生猪从川、湘、皖昼夜南下广州,再经海运到上海、天津。屠宰冷链虽简陋,价格却因规模化下降。至民国二十六年,上海新闸路的“万义春”肉铺打出橱窗广告:“上肉七十,一等肉八十五”。相比十年前的百五十文,几乎减半。经济学的力量逐步击破了地域壁垒。
需要说明的是,真正让“每日有荤腥”成为寻常的,还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的养殖热。冷库、公路、摩托车,把生猪从栏圈直接送进千家万户。早市上,二十多元一公斤瘦肉,哪怕是领退休金的大爷也能买上一块,“打个卤子,全家下三碗面”。历史的齿轮在街角菜摊里发出最清晰的回声。
如此回看,“大块吃肉”从来都是极小众的奢侈场景。鸡鸭鱼肉,从皇家御宴走到百姓锅铲,仅靠口头祝愿远远不够,需要制度松绑,需要商业通路,更需要技术革新。若真有心穿越,先问问自己:能否忍得了长年稀粥淡羹?若不能,莫如珍惜眼前,活在凡事都能“加个卤子”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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