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玉林师范学院
编辑整理 :双一流高教
5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师范学院原党委副书记、 院长王卓华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玉林师范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卓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卓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靠校吃校”,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卓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卓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2026年1月26日17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玉林师范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卓华,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卓华,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籍贯河南范县,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二级教授。他曾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并担任过教育部评估中心审核评估专家,于2018年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此外,他还曾受聘为上海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卓华于1985年7月自河南大学中文系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后进入安阳师范专科学校(现安阳师范学院)中文系任教。他曾于1989年至1990年间在复旦大学古籍研究所进修,2003年在南京大学中文系访学,师从莫砺锋教授,并于2007年6月从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获文学博士学位,师从陆林教授。其职业生涯长期在高校系统内,历任安阳师范学院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文学院教授等职务。调至广西后,他曾任玉林师范学院副院长,后于2017年7月被任命为玉林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及学报工作,并联系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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