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电(奚天麒)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禁止在公众地方持有电子烟烟弹、加热烟烟支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另类烟),相关规定近日生效。
根据2025年9月刊宪的《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在公众地方持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的惩罚,根据持有数量分为两档。对于持有少量另类烟用物质(即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用物质、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并用作非商业用途的,定额罚款3000港元;或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处罚款1万港元。对于持有多于上述数量指明另类吸烟产品的,将以检控形式处理,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处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主任林民聪在记者会上表示,法例实施初期,控烟酒办将到人流密集的地方加强巡查和执法,同时会在社区开展宣传推广,加深公众和旅客对新规的了解。
据介绍,另类吸烟产品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能够自任何物质(危险药物除外)不经点燃而产生气雾并用作模仿传统吸烟的器具,或其零件及配件,但不包括水烟壶;二是用于上述器具以产生气雾的任何物质(危险药物除外),例如电子烟油;三是以任何物料卷裹并能够即时用于模仿传统吸烟的植物材料(烟草和危险药物除外),即草本烟。
来自山东的游客卫先生携儿子来港游玩。他表示自己虽不吸烟,但打造无烟的公共环境有利于公众尤其是孩子的健康,能让他们在更清新的空气中安心玩耍。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姚柏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重点在于避免市民或游客因不知情而触犯法律。为此,应加强在各口岸的宣传,如在深圳各关口设置广告牌,并在重要景点及航班上加强信息发布。相信绝大多数旅客能够理解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健康无烟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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