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汉魏古诗研究,始于2004年,2005年就开始在《山西大学学报》等学刊连载,2009年出版《古诗十九首与建安诗歌研究》,2010年《社会科学研究》第2期举办专题讨论,从而带动了学术界对这一问题讨论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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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任台湾中山大学客座教授期间,我才从一些学者口中得知,我的研究结论——汉魏古诗是曹植甄后的作品——与哈佛大学著名汉学家宇文所安先生惊人一致。

宇文所安先生的这一研究,中文版发表于《中国早期古典诗歌的生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时间为2012年6月。我不知道此书是否有英文版,以及英文版的出版时间,但我可以确信,我的研究完全是从汉魏古诗的作品原典以及相关史料中得出,这与我后来的《红楼梦》作者是脂砚斋的研究是完全相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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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正修改有关《红楼梦》的文章,猝然之间,收到韩国朴宰雨教授信息:宇文所安先生仙逝。这令我无比震惊!

我与宇文所安先生神交很久,但却还没有机会拜访,这是我终生的遗憾!

所谓神交,说的是我有关汉魏古诗的研究与宇文所安竟然不谋而合。成为汉魏古诗研究领域,罕见的东西方学术界两位素不相识学者观点暗合的特殊案例。

我对于学术界相关研究的动态,一向孤陋寡闻。一方面,由于我天性疏懒所致,另一方面,我在研究任何学案之前,是不太敢广泛阅读相关研究成果的。他人的研究,固然能给我很多启发,但我同时也担心,会不自觉引导我向相同的方向思考。

我为我与宇文所安先生——远隔万里之遥而能息息相通、相互呼应的结论而倍受鼓舞,也深度感谢多位学者将我与宇文先生的这一研究进行深度再研究。

如四川大学张朝富:《事实与逻辑之间:木斋、宇文所安“汉五言诗”研究的启示与追问》,其开篇文字如下:

关于汉魏五言古诗的研究,最近颇不平静,因为两部著作的出现,一是木斋的《古诗十九首与建安诗歌研究》,一是宇文所安的《中国早期古典诗歌的生成》,按着他们的说法,署名班婕妤的《团扇诗》、苏武李陵的“苏李诗”、秦嘉徐淑的赠答诗、《白头吟》、《陌上桑》、古诗十九首等等,均非汉人作品。关于汉魏古诗作者及时代问题,传统认识一直也不统一,即使进行否定的一派,也往往是个案型的、对若干首的翻案,虽时有新意,但终未影响汉魏古诗研究的大势,传统以来的文学史编排、讲授和研究,基本都把古诗十九首为代表的古诗、乐府一类,纳入到汉代的文化背景中进行考量,而按照木斋和宇文所安的认识,大家兀兀所营之汉魏古诗版图,不仅虚空,原为徒劳,更折射出我们一直的思考和做派出了大问题,想来心惊。结论依然可以商榷,这也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尤为关注的是,他们的进路与一般有何不同?对传统认识的否定性思考有何超越?它们能否担待起这种天崩地裂式的解构?与之映照,传统的认识和处理原则有何不足?试述之。

顺便说及,有关汉魏古诗并非汉诗的观点,除了我与宇文所安先生之外,还有日本汉学家铃木修次的《汉魏诗的研究》,也同样认为所有这些优秀的汉乐府、抒情五言诗,都不是汉代的作品,都是“后人慷慨的赐予”。铃木先生的大作迄今为止尚未翻译成中文在国内出版,我前年在日本内山书店购买回一本日语原作,但我的日语早都忘记得差不多,不知道哪位兼通日语而又精通汉魏古诗研究的学者能够承担此重任。

2016年,世界汉学研究会在北京成立,我和朴宰雨先生同时被推举为首届执行会长,翌年在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我被推举为会长,朴宰雨先生为理事长,宇文所安先生为顾问。

同年,身在美国的我,也曾动过心思与宇文先生交流访问,但我天性不擅长人际交流,因此作罢。这不能不说是我终生的遗憾。

旧历三月十六,正是暮春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时候,却深感满心的沉重。走在姑苏古城的暗香疏影中,细雨稀稀疏疏,洒落在我的面颊,想象着宇文先生的音容笑貌,忽然感到呼吸的艰难和沉重的压迫。

在我们的国度,何时才能出现宇文所安先生这样敢于向传统说法说“不”的学者?

何以解忧?唯将此文,作为对学术知己却平生未曾谋面的宇文所安先生致以深深的追思:宇文先生一路走好!天堂果有灵魂的世界吗?如果有,我愿在未来与您在天界相会,共谈汉魏古诗与曹植甄后的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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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由于本公号此前未单独刊发张朝富教授论文《事实与逻辑之间:木斋、宇文所安“汉五言诗”研究的启示与追问》,故借此机会,将全文PDF展示,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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