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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与当地村民并肩奋战,扑灭一起民房火灾,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月25日9时50分,绥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南岸镇开展日常路面巡逻时,突见远处浓烟滚滚,一民房发生火情。民警当即掉转车头,紧急赶赴现场。
抵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失火房屋为老旧土木结构,明火已烧穿屋顶,火势正猛烈蔓延。房屋木质构件在烈焰中噼啪作响,瓦片不断坠落,现场热浪翻涌、浓烟弥漫,整座房屋面临坍塌危险。房主胡某某惊慌失措,在院中大声呼救。
危急时刻,民警一边高声安抚:“我们是警察,有我们在!”一边迅速组织现场救援。考虑到农村道路狭窄,消防车辆短时间内难以抵达,民警立即发动周边群众,就地取材,利用水桶、脸盆、农用梯等工具,组建起临时灭火力量。
救援现场警民配合默契:一组人员登梯上房,直面火势展开压制;另一组与群众列成长队,以接力方式持续传递水源。在灼人的热浪与刺鼻的浓烟中,警民并肩作战,毫不退缩。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明火最终被扑灭。为防止复燃,民警又对火场进行了细致排查,逐一浇灭残存火点,并叮嘱房主联系专业人员对电气线路等开展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直到现场完全排除风险,民警才离开。
“如果不是你们来得这么快,带着大家一起帮忙,我这房子恐怕早就烧光了……”撤离前,房主胡某某眼含热泪,紧紧握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警方提醒
近期气候持续干燥,火灾风险显著升高。请广大市民注意以下防火要点:定期检查家中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设备;规范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火灭;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为住宅配备灭火器并掌握使用方法;如遇火情,保持冷静,立即拨打119,并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记者 余光 通讯员 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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