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长沙前不久发布公积金新政
支持代际互助提取/还款
也有不少友友在咨询相关事情
今天就让咱们详细了解一下啦!
代际互助提取
01什么是代际互助提取?
代际互助提取是指自政策实施之日起,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提取申请人从缴存人家庭扩展至缴存人家庭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当缴存人家庭办理购房提取后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允许没有产权关系但在本中心缴存的直系亲属,以缴存人家庭的自住房办理代际互助提取。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时间为准,申请提取时间为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以入库日期为准)之日起36个月内。
✅小编提醒:
购房提取申请人拓展至缴存人家庭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及子女,兄弟姐妹等是不包括的哈!
02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❶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缴存人家庭实际支付的购房总价
❷贷款购买自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缴存人家庭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❸ 同一缴存人每套自住房仅限提取1次,不同房屋提取之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03如何申请?
直系亲属向本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缴存人家庭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有贷款的提供)、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和本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一类有效银行借记卡。
直系亲属委托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
04注意
缴存人家庭及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房在本中心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或缴存人家庭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异地贷款冻结的,不适用代际互助提取政策。
但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申请代际互助提取时,仍适用“可提可贷"政策。
代际互助还贷
01什么是代际互助还贷?
代际互助还贷是指将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责任主体,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家庭”扩展至与借款人家庭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允许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直系亲属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帮助借款人家庭按月对冲还贷、提前部分还贷或提前结清贷款。
02如何申请?
借款人和直系亲属向本中心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原件,签订《代际互助还贷业务授权协议》后,即可申请添加成为共同还款人。
直系亲属添加为共同还款人的,在共同还款责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
直系亲属需办理前述业务的,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解除共同还款责任关系。
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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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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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琳
综合整理:长沙住房公积金、长沙本地宝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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