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操作有意思了!浏阳出事的烟花厂工商登记叫李定才,他是实际控制人,职务竟然挂了一个“监事”,法人叫胡正平,背后的股权结构更是耐人寻味……
先看最表面的信息:华盛烟花,2000年成立,注册资本540万,法定代表人胡正平,经理王伟。
李定才是什么身份?工商登记上写的是——监事。监事,法律意义上就是个“监督”角色,不管实际运营。但媒体报道明确指出,李定才是“实际控制人”。
这是第一个反常点。“监事”当老板,“法人”当挡箭牌。
再往深挖一层:华盛烟花的大股东是谁?是浏阳另一家花炮企业,持股55%。而胡正平,正好就是那家大股东公司的法人。
也就是说,胡正平既是华盛的法定代表人,又代表大股东来“控制”华盛。而真正掌握实权的李定才,挂个监事的虚名,藏在最不显眼的位置。
这套股权架构,像俄罗斯套娃——打开一层,还有一层。
李定才自己名下还有一家“里奇烟花贸易有限公司”,他是法人。里奇烟花的经营范围和华盛烟花高度重叠。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李定才手里至少有两家可以互相调货、互相腾挪的企业。
这种“厂贸分离”的结构,在烟花行业并不罕见。但对安全生产监管来说,这就复杂了——华盛出事,李定才可以说自己只是“监事”,不负责具体生产;李定才自己名下的厂出问题,他又可以说是另一套班子。
在32人死亡的事故面前,这种“嵌套”式的股权安排,到底是在正常做生意,还是在给责任链条制造断层?
2月刚被罚过。2026年2月9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华盛烟花作出行政处罚——警告、罚款15000元。原因是1月16日的检查中,在企业称料间内查实严重违规作业:工人将工业高氯酸钾(强氧化剂)与苯二甲酸盐(还原剂)进行混存、混称、混装作业。
氧化剂与还原剂严禁混存——这是烟花行业最基础的安全生产常识。
罚完不到三个月,5月4日,炸了。
还有一个时间点值得注意:2026年3月10日,浏阳市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华盛烟花厂相关负责人参会,并现场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
也就是说,出事前54天,华盛烟花的人刚签完“绝不违规生产”的保证书。
2月被罚、3月签承诺书、5月炸了。这套“被罚—承诺—再出事”的循环,在浏阳烟花圈里已经重复了多少次?
2019年碧溪烟花厂爆炸,13死;2025年颐和隆爆燃,3人重伤;这次华盛爆炸,26死。三年不到,两次重大事故。2025年的颐和隆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原因是“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不到位、违规将维修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
问题不是“有没有制度”,是“制度有没有被执行”。2025年11月颐和隆刚炸完,半年后又炸了。轮到你华盛,轮到我,下一次轮到谁?
新华社5月5日快讯明确:针对此次事故,将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查透事故原因和责任。“四不放过”——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没吸取不放过。前几次哪一条做到了?
长沙市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率领官员致歉,说“极为痛心、无比自责”。一个月前呢?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刚开完,通报的案例还热乎着。如果类似的检讨和承诺,每次爆炸后都来一遍,就是不长记性,那“痛心”和“自责”还剩下多少分量?
把“监事”当挡箭牌、把“法人”当防火墙的资本游戏,比黑火药更危险。黑火药至少还能炸出响声,捅破了就是26条命,61个伤者。这笔账,监事和法人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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