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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把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十五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图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生态环境监测AI智能实验室。(蒋晓东摄 人民图片)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张大伟介绍,新污染物是一类化学物质的统称,通常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生物毒性等特点。它的“新”,是指新近发现或者尚未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是相对于PM2.5、氨氮等常规污染物来说的。目前最受关注的主要是四大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这类物质“隐蔽性强”,当前治理的痛点在于“看不清、找不准”。
与常规污染物相比,新污染物监测难在“三个特别”:
一是种类特别多。我国化学物质名录收录了4.7万余种物质,初步筛查出高风险的1000余种,目前纳入管理名录的有200余种,这是常规监测指标数量的几十倍。
二是浓度特别低。不少物质含量低至ppt级(万亿分之一),相当于在20个标准泳池的水里,找出仅仅1滴墨水,对仪器精度和人员技术都是极大的考验。
三是监测成本特别高。样品常需浓缩千倍以上,检测周期长,效率仅为常规污染物的1/5甚至更低;监测所需的质谱仪等设备多依赖进口,堪称实验室里“最吞金”的设备。
从国内外新污染物监测规律看,都是由科研起步,向业务化过渡。“十四五”期间,我国实现了从“破题”到“起步”的跨越。我国研究建立的监测方法,目前已能覆盖管理名录物质的70%以上。从2023年起,连续3年组织试点监测并逐年扩面,在地表水国控断面、工业园区等探索业务化模式。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份初步具备了全氟化合物、酚类化合物等监测能力。
“十五五”期间,我国怎样监测新污染物?
张大伟介绍,我国将制定专项监测方案,用更精准的监测为新污染物治理“探路引航”,重点抓好三件事: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方法研发,力争到2030年覆盖管理名录物质的90%以上;加快推进多种全氟化合物、氯化石蜡等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供给。
二是开展协同监测。依托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监测网,开展业务化协同监测,对风险点位加密跟踪、精准溯源。同时,组织地方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摸底监测,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底线。
三是提升监测能力。实验室检测是核心环节。我国将加快推进新污染物前处理“黑灯实验室”建设,实现全流程自动化,让机器多运转、人员少参与,效率预计能提升5倍以上。同时,大力推进国产化设备应用,构建国家和流域监测实验室体系,推动各省建成一个特色综合实验室,全面提升各地的新污染物监测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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