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1个多月,月薪上万却要倒贴给公司!连“未入职月份”也要扣费,谁给的底气?
一、打工一个多月,到手工资竟是负数,实在让人破防!
你听说过上班还要倒贴钱的吗?杭州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儿。
王先生,没有过硬的文凭,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文化程度不高,只能出卖苦力赚钱。去年12月中旬,他听朋友介绍,在杭州临安一个快递网点找了个“快递回收退件”的差事儿。老板拍着胸脯告诉他:干这行简单粗暴——就是以2.5元一个的标准来计件算工资,只要勤快点多跑跑,一个月收上三四千个件,月入过万绝对不是梦!
在这个就业大环境并不景气的时候,王先生二话没说,立马一头扎进了快递堆里苦干起来。
负责的城区范围大、线路还不是很熟,但为了尽快上手,王先生从出入职场那刻起就使出了浑身解数。他每天在逼仄的城市夹缝中穿梭,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风吹日晒,他骑着电动三轮车一跑就是好几个来回。公司要求每俩小时内必须取上50个件,超时了就得面临扣钱!
为了不被扣钱,王先生常常要加班加点干到夜里零点。辛辛苦苦忙活了一个多月,他整个人不仅晒黑了,而且瘦了一圈。但一想到马上第一笔工资到手,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王先生算了一笔账:12月份因为是半个月入职,他总共取了1379个件,按两块五一单来算,自己怎么也能整回3000多块钱;到了1月份再努努力,取件量瞬间飙升到了3000多个件,这下7000元又到手了!
可他还没高兴多久,随后的工资条将他打入了十八层地狱。12月份的工资条上赫然写着王师傅的应发工资为“-133元”!这就意味着:不但公司一分钱不给发,他自己还得倒贴给公司133块钱!
二、我被当“傻子”坑了:扣款项目离大谱,没入职居然也扣费!
干了苦力,到头来一分钱没有,反倒往里边搭钱?王先生赶紧找负责人问个明白。
不问不知道,一问,这真相真能把人给气跑了。
公司列出数目繁多的扣款明目让人眼花缭乱。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超时扣款、丢件损坏罚款、什么“赔偿”费等等。但如果仅仅是丢了件赔钱,王先生说自己还算有点担当,那些因为自己弄烂或遗失快递造成公司损失的部分,他甚至可以吃点亏,认账赔钱!
让人恶心的是,有的扣费名堂简直是连基本的逻辑都不讲。公司明目张胆地在工资条里列出了一项去年十一月份的扣款471元。 要知道,王先生是去年十二月中旬才签合同办的入职,他竟然在没入职的时候,就得先给公司倒贴四百多块钱?就相当于公司对员工说:你人还没来,先提前把赔偿款给老板交了啊!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呀。
干活多就得拿钱,可公司直接无视法律法规,就这样把老实人的血汗钱压榨一空?
负责人倒打一耙反而语出刻薄: “我就是真心想培养你,可你实在是太懒了!你这个月送件拉货又延迟、又撞车、又把包裹弄丢了……”
连人还没入职,就得先给公司赔款,这是员工在哪里“太懒”所导致的?甚至要扣整个11月份的费用?这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面对记者小王几乎要崩溃了,他说:如果真是我的大意造成了快递丢件或意外,真要赔偿我认。可这这么多乱七八糟的额外扣费项目,以及一次辛辛苦苦一个多月的劳动“稳赔不赚”,真的有道理吗?
三、员工倒贴钱、公司违法克扣,王先生到底该如何维权呢?
辛辛苦苦干了整整40多天,王先生本想就这样忍气吞声,可这边倒贴完了12月的133元巨款,公司又追加“通报”一月份继续倒贴给企业!
劳动法规定:付出法定劳动就应获得相应的报酬,这种公司想要“零成本雇工”甚至是“付费上班”,这明显是严重违反劳动法基本精神的。
首先,关于王先生11月份还没入职就被恶意扣钱,这叫明目张胆的非法牟利。
我们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九条里写得明明白白: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王先生11月份还跟这家企业半点关系都没有,硬在他的工资条上私自扣费471元,这钱已经大大突破了法律的底线,这种变相向刚入职的员工索取财物行为,就属于违法。
其次,快递公司不管背后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让员工干活后还要倒贴给公司!
《劳动法》第50条指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说一千道一万,快递员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已经产生了法定收益权,哪怕王先生在某些快件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单位要让他赔偿也无可厚非。但是前提必须合法、合规!
真正的法律规定到底是啥样的呢?
其实法院的判决早就再三强调过:不能因劳动者产生损失,企业就扣到员工一分钱不剩,甚至还让员工倒贴回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写得特别清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内扣除赔偿金,但每月扣款的比例绝对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如果王先生12月份的应发工资是3000多块,哪怕他真把公司仓库的快递全弄丢了赔了个精光,公司也只可以从工资条上扣除不超过当月收入的20%即600块钱的法律上限,而不是一顿抹零直接把工资条干成负的133元!换句话说,王先生最少能拿到手80%合法工资!
要明白:还得遵循“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铁律!想以此为借口扣除全部工资甚至把劳动者扒一层皮?法律的大耳刮子会直接抽过去的!
写在最后的话
看完王先生的遭遇,让人心痛又愤怒。类似的企业用工乱象,像无底薪、收件时间过短、随意克扣工资……都暴露出太多素质不高的企业主在明目张胆的钻法律空子,变相的侵占劳动者的汗水钱。
我也真心提醒像王先生一样选择高弹性的计件岗位工作的朋友们:每天在上岗前尽量搞明白薪酬规则,不但要签名签合同,也得留意考勤和扣款的标准,遇到恶意克扣工资甚至干完倒贴这种情况,一定要抓紧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举报或进行劳动仲裁,及时拨打12333热线求助和搜集好证据。
劳动监察的深挖严打,还广大体力劳动者一个公平正义的职场环境。不遵守规则的企业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打工人不是用来“宰”的羔羊,必要时掌握证据、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此大家怎么看?你在打工中有被老板乱扣钱、乱罚款的经历吗?欢迎进入评论区留言一起聊聊!
来源:1818黄金眼 202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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