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又见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功能典型案例。

近日,浙江温州高速交警根据群众举报,在一名驾驶人的社交账号发现,其多次在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离开方向盘,将车辆完全交予系统,自己吃东西、化妆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交警对其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面对处罚,涉事驾驶人称“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

智能辅助驾驶技术的发展有目共睹。但是,现阶段,技术远未达到自动驾驶水平,驾驶中,驾驶人必须全程保持高度专注,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这是不争的事实。部分驾驶人对此认识不足,过高估计辅助驾驶功能,将车辆完全交予系统,把自己当乘客。还有人认为,这样的行为很“酷”,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炫耀。殊不知,行为背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由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功能导致的交通事故已经多次发生,甚至有人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温州高速交警对涉事驾驶人的处罚和批评教育很有必要,对于其他驾驶人而言,此事也是一个有益的提醒:驾驶人才是驾驶行为的责任主体,驾驶中,可以借助系统执行部分任务,但必须始终保持对车辆的绝对操控,否则,不但可能带来隐患,还可能面临民事、行政等多重法律风险。

也要看到,像温州高速交警这样靠社交平台发现违法线索,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很难做到全覆盖。这样的执法,对于部分相信系统甚于相信自己的驾驶人而言,可能连警示作用都起不到,他们从中得到的教训未必是需要改过,而更可能是“下次再开智驾时,不能发朋友圈了”。

从长远看,通过技术手段干预,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终极方案。不管是企业做产品,还是个人出行,安全都应该放在首位。为避免错误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引发事故,车企应该主动作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已暴露出的隐患,不能只顾“销量”不顾安全。

为驾驶人的安全计,车企有义务通过技术手段限制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在驾驶过程中,对驾驶人进行跟踪检测,一旦发现双手离开方向盘,或者视线游离超出一定时间,系统发出提醒,这在技术上应该不难实现。

值得欣慰的是,这一问题已经得到应有重视。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报批稿)已于4月中旬公示,其中明确提出,在启动辅助驾驶时,必须采用手部脱离检测和视线脱离检测等方式,对驾驶人的驾驶状态实施持续检测。未来,这一功能设定有望成为智能网联汽车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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