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月起未经同意不得发送商业短信”这一话题冲上热搜。
5月1日起
新修订的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74号)
正式施行
新规明确要求
未经用户明示同意
任何商家、平台
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默认勾选、捆绑授权、“被同意”
等方式均属无效
我们的手机总是会收到各种各样的促销信息:招商招展、邀请参会观展、电商大促、房产推销、教育培训、金融理财……它们很多时候就混杂在验证码和快递外卖通知里,让人不胜其烦。
我们一方面需要短信通知,短信通知确有其好处,但同时又经常受到营销短信骚扰,比如我们坐高铁途经或者开车到一个省市,通常都会收到当地文旅的“欢迎”短信。
治理短信服务乱象完善治理机制堵漏洞
此次修订聚焦短信服务领域新乱象,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多项核心条款全方位堵住垃圾短信漏洞。
严守“明示同意”底线。
新规严禁未经用户明示同意发送商业短信,默认勾选、捆绑授权等“被同意”方式均无效。商家需获得用户主动勾选、书面授权等可追溯同意,并留存相关材料不少于6个月,发生纠纷时由发送方承担举证责任。
规范“一键退订”机制。
商业短信末尾需标注清晰便捷的退订方式,且退订指令24小时内生效,不得设置任何门槛;禁止使用模糊退订表述,严禁退订后换号继续骚扰。
实行端口“三分离”。
新规明确,严禁混用商业、服务、公益类短信端口,禁止在验证码等服务短信中夹带广告,从技术层面切断违规营销渠道,避免乱象叠加。
划定夜间禁发时段。
每日22:00至次日8:00禁止发送商业短信(公益、紧急服务类除外);用户确需夜间接收的,须单独签署书面协议,并可随时取消授权。
强化签名实名制。
短信开头需标注与企业信息一致的真实签名,禁止模糊表述,长度不超过15个字符,确保来源可追溯。
什么是商业短信?
商业性通信短信息是指含有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等的通信短信息。
发声音或图像,违规吗?
利用互联网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终端的用户提供文字、数据、声音、图像等具有通信短信息特征的信息递送类服务,参照《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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