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发帖有人不信,这次附上了广发银行答辩书、广东省劳动厅结论和法院判决书,可去相关单位核实。

这事以前不让说。

当时我是广发银行员工,因登山活动中为救支行行长王军(女)的女儿李臻受伤。受伤后后果自负,没人管。我觉得爬山是支行行长组织的,应属集体活动,并且是救人受伤,应算工伤。关于是否算工伤曾与领导有过争执。结果工伤没被认定,还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只好自行申请工伤,如是工伤就不能解除合同,广州市劳动局的赵兴福明显是被收买了,我说的话经他记录意思都完全相反,我说是行长组织的爬山,他记录成同事相约,等等。我向劳动局党委投诉,但没结果。另外广发银行还编写了一个发言记录,支行员工分别说那次爬山不是集体活动与广发银行无关。这个打印的发言记录上没一个人签名,只有广发银行的公章,支行员工不知道有这件事。最终我没认定成工伤。劳动局的赵兴福还对我说:“活该,谁让你去投诉我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我的医保也停了,看病要完全自费。我又去找被救小孩父母承担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当时我有以下几个证据:

1、工伤认定时,广发银行给劳动部门的答辩书上写的是:我在经过一个斜坡时,因同事女孩(即支行行长王军的女儿李臻)突然滑倒,情急之下用右腿去挡,造成右腿膝关节受伤;支行行长个人周末组织的活动是同事自发相约的活动,受伤与广发银行无关;我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没主动申请续约,视同不打算续约,所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2、工伤认定时,为证明我不是工伤,广发银行安排职工去劳动部门作证,实际就是支行行长王军安排的手下职工。当时支行员工谭美兰和其他职工一样都说我是参加同事自发的登山活动时因保护同事女儿(即支行行长王军的女儿李臻)受伤;

3、劳动部门的结论是:我因保护同事女儿受伤,但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4、我和被救小孩母亲王军的对话录音显示我是救人受伤。

谁知法院开庭时,被救小孩母亲支行行长王军安排手下职工谭美兰和黄宝辉做伪证。谭美兰不仅说我不是救人受的伤,还倒咬一口说是我把小孩拉倒的。黄宝辉不敢做伪证,也不敢得罪领导,只好说没看见我怎么受伤的,只看见事后我和李臻坐在地上。

法院认为我的证据都不算,应以谭美兰的伪证为准,是我把小孩拉倒的。判决做出后过了几天,法官又给我电话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你怎么还不上诉,再不上诉就来不及了。”法官很清楚我是救人受伤,他不敢判我赢,别的法官就敢么?被救孩子李臻的父亲李国强当时任广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兼信访局局长,早给法院领导打过招呼了。

觉得上诉是浪费钱,所以我没上诉。另一个法官私下跟我联系建议申请再审,怎么写申请,提交到哪里等等都交待的很清楚,还再三交待别告诉别人是他给我出的主意。我向区法院、市法院,省高院申请过再审,纪检、检查等部门都提交过资料。所有能想到的部门都找过。都没用。甚至还被工作人员训斥:“救人受伤居然想要补偿!”好像我的腿不是人的腿。从此我对法律不再抱有幻想。

当时有几个记者关注此事,认为这事很奇怪,工伤认定时都说我是救人受伤,要被救小孩父母赔偿时又变成我把小孩拉倒的。但这些记者后来又都说领导另有工作安排,不敢吭声。我把这事发到网上很快被封号,甚至会有警察找我。直到十几年后,被救小孩的父亲被免职后不在位了才可以说出来。另一方面,随着年龄增长,受伤的膝关节退化明显,现在走路深一脚浅一脚,不由得想起往事。社会只有强弱之分,狼吃羊有无数理由,人家说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就是从西边出来的。幸好我伤的不重,如果重伤丧失劳动能力了怎么办?善良的人在看到有人有危险时会立刻去救,那是一个条件反射,根本就什么都没想。下次救人时是不是要先想一想。

请把这事分享给你的熟人,让他也从中吸取教训。

有谁能找到谭美兰,问问为什么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书上写着谭美兰和支行其他职工一样都说我是为保护同事女儿受伤,而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着谭美兰说是我把孩子拉倒的。

广发银行答辩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广发银行答辩书
广东省劳动厅结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广东省劳动厅结论
法院判决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判决书
法院判决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判决书
法院判决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判决书

对话录音。

本人:今天(人事部)小邱打电话通知我上个月劳动合同到期。

支行行长王军(被救小孩母亲):你合同什么时候到期,是这个月么?

本人:我记得是这个月底,她说是上个月底。

支行行长:你合同自己不拿一份?

本人:谁还顾得上看那,现在只顾治腿了,当时是集体活动,并且挡的是别人家孩子受的伤。我想着支行你能不能说一下,因为你家孩子摔下来,我挡了一下受的伤。

支行行长:我知道了,我去说一下吧。你有没有找过分行?

本人:我没有,医生让我不要走动,做完手术2个月内不要走动。我一直都想把这件事当成工伤,等回头再交涉吧。这次合同到期,起码等我病好了再解除合同。

支行行长:你想要我怎么样?

本人:不管怎么样,起码等我腿治好了再说吧?

支行行长:我不是已经说了,我刚才不是答应你了。支行的员工,包括我个人,人事上不是我支行能说的算的,我都要受上面管理。你可以问一下阿石,你没出声,我已经给你报工伤了。我们支行的员工就象我的孩子一样,我并不是说因为你是救了我的女儿我就这样做。你毕竟受重伤了。你说是集体活动,那天并不是说你们一定要参加。

本人:行长说了,我能不去?

支行行长:有人就没去。你问问阿石,当时给你报工伤了,是你自己上去说星期六爬山,还是救了我女儿。分行一听,反过来责怪我们,怎么什么情况都报工伤。当时你也可以不去。

本人:那不是肯定要向你请假?

支行行长:你可以不去,阿石就说他小孩怎么了就没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