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起点新闻记者从河南省高院了解到一起离婚案。男子徐某与妻子李某2012年结婚,双方均为再婚。期间徐某没有工作,主要在家照料岳父。2020年妻子李某曾手写一份字据,约定每个月徐某3000元生活开支,1年后为徐某办理北京户口。但2023年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并于2025年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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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被告徐某在家中生活并照顾年迈岳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法院酌定在在双方离婚时,原告李某给予被告徐某经济补偿500000元。 (起点新闻)

编辑: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