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曹芮闽 王晨

“零首付,无担保,贷款买车不仅不用还款,还能赚钱!”面对这样的“发财邀约”,你会心动吗?现实中,就有多名大学生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背上了几十万元的银行贷款……

短短数月,这个车贷诈骗团伙,利用所谓“高贷低买”、转手“质押”手法,疯狂骗取银行贷款达145万余元。经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王某、陈某等6人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至此,这条从物色、诱骗“背贷人”到虚假购车交易,再到迅速销赃分赃的黑色犯罪链条被彻底斩断。5月6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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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数千元好处费背后的“圈套”

“我同学说带我来办贷款买车,说好不用我还款,还能给我几千块钱。可现在我不仅没有得到车,银行还天天催我还贷款!”2024年12月,几名年轻人相约报案,其中就有刚毕业不久的蓝某。

时间倒回2024年10月。在此之前,蓝某经大学同学介绍,认识了同学的“发小”王某。一天,王某为其描绘了一个诱人的“发财路”:“跟我一起去办个车贷零首付,全程不用你操心,不仅不用还月供,还能拿几千元现金,就当帮兄弟一个忙。你要是同意,就亲自过来一趟,到时候我给你介绍李某等几个好哥们,这件事需要人家几个帮忙。”

出于对自己同学的信任,蓝某如约而至。随后,他的身份信息被李某、王某等人精心“包装”起来,并在对方的全程“指导”下,稀里糊涂地与武汉某担保公司、武汉某银行签订了购买某品牌高配车辆的贷款、担保合同。

数日后,蓝某再次按照李某的要求,与另一名男子陈某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并同步办理“交车”手续,将刚到手的“新车”以低价“卖”给陈某。这一来一回,蓝某轻松拿到了数千元“好处费”。

“这钱来得太容易了!”蓝某见自己既不用还款,还能拿到现金,以为自己的老同学真的指了一条“发财路”,不仅没有意识到危险,反而对王某心存感激。

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了获取更多提成,他主动当起“推销员”,发动自己的大学同学都去找李某“发财”,最终介绍3名同学“下水”。直到一名同学察觉异常,提醒大家可能被骗,几人才慌忙报警。

而此时,他们名下贷款购买的车辆早已不知所终,各人名下贷款还款情况不尽相同,有的一期未还,银行账单利息不断累加……

诈骗“戏法”环环相扣

根据蓝某等人反映的线索,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李某、王某等人抓获归案。随着李某、王某等人被移送枣阳市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这场精心设计的“空手套白狼”式“戏法”,最终露出了其本来面目。

承办检察官介绍,李某交代,他是偶然从武汉某担保公司业务员处得知,车贷领域存在所谓的“非标”业务操作:通过宣传所谓“零首付、高贷低买、担保公司扣收三期月供代还”,待招揽到愿意参与的人员后,再利用银行的贷款审批和实际购车款之间的差价套利。此外,业务员向李某介绍,该担保公司与武汉某银行之间有合作协议,能够快速审核、放款,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只需要李某找到合适人员。

为了牟利,李某便打起了“歪主意”。承办检察官介绍,团伙的诈骗“戏法”环环相扣,分成清晰的三步:

第一步:寻找人员,包装骗贷。为方便操作,李某将目标锁定在征信清白、但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身上。以蓝某为例,李某、王某等人明知其大学刚毕业,无正式工作、无银行流水、无相关资产,完全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仍指导蓝某在虚假的身份证明、高配置汽车销售合同等文件上签字,同时再联合武汉某担保公司相关业务员,共同出具伪造的首付证明、垫付证明、委托收款证明等材料,成功骗取武汉某银行贷款28.8万元。

第二步:“高贷低买”,套取差价。银行贷款一到手,担保公司业务员立刻用17.98万元的低价,购买了一辆同品牌的低配汽车。随后,他们带着蓝某到车管所办理银行抵押登记后,象征性地将车“交”给蓝某。在扣除担保公司所谓的手续费和前三期月供后,剩余的差价便全部落入该团伙的口袋。

第三步:立即“质押”,销赃分赃。李某的“戏法”还未结束,他在购车之初便与二手车商陈某商定购买车型、配置、颜色及收车价格后,提前安排陈某在车管所外等候。待蓝某刚拿到车,李某便要求其与陈某签订一份虚假的“质押合同”,以8.6万元的价格将车“卖”给陈某,所得钱款被李某等人瓜分,而陈某则迅速将车转手卖出,牟取非法利益。至于蓝某,其看似拿到了几千元的“蝇头小利”,实则背上了几十万元的巨额债务。

6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这一分工明确的团伙在短短3个月内,用同样手法实施贷款诈骗犯罪6起,犯罪金额共计145.1769万元。

其中,李某系组织者和领导者,参与从策划诈骗方案、勾结担保公司业务员,到侵吞贷款钱款、变卖车辆分赃的全过程;王某在明知李某雄实施贷款诈骗的情况下,仍负责物色、诱骗“背贷人”并签订虚假合同;陈某则作为稳定的“销赃渠道”,与李某事前通谋,从中赚取非法利益。

“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积极督促退赃退赔,案件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共同退缴赃款34万余元,公安机关另追回价值17.98万元的涉案汽车一辆。”承办检察官介绍。

2025年9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和深入的法庭教育,6名被告人最终均认罪认罚。近日,当地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作用地位及认罪悔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责令被告人共同退赔银行贷款。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出庭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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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公诉

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对于案件涉及其他地区相关担保公司及人员涉嫌骗取贷款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零风险高回报”的捷径。承办检察官提醒,本案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大学生对贷款流程不熟悉、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以“零首付、免还贷、高回报”为诱饵,诱使其成为“背贷人”。在校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务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与金钱观,珍视个人信用记录。在面对所谓“零风险高回报”“内部渠道”“特殊操作”等“花言巧语”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办理贷款一定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认真阅读、审查合同条款,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轻易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签署空白或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合同文件。只有擦亮双眼、脚踏实地,才能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走稳人生路上的每一步。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