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56,证券简称:兆新股份)于2026年5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6日与参股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锦泰”)股东青海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聚锂”)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此次合作后,兆新股份通过与青海锦泰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安排,合计可支配目标公司63.4829%的表决权,进一步巩固了其在青海锦泰的主导地位。

公告显示,本次一致行动安排不涉及兆新股份对青海锦泰直接持股比例的变化(仍为15.7297%),亦无需支付现金对价或增加股权投资。协议核心内容包括青海聚锂在青海锦泰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中与兆新股份保持一致行动,并由兆新股份提名青海锦泰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高管人员。

青海锦泰股权表决权结构(截至2026年3月31日)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一致行动比例(%)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5,901.5964李世文4,650.0000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40.2892青海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2,024.429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11.1111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873.699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921.3387西藏富融康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24,626.6318

据了解,兆新股份此前已在4月22日与青海富康矿业、李世文等4名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当时合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51.6204%。本次新增青海聚锂后,表决权比例提升至63.4829%,但公司强调,由于协议对部分经营决策存在限制,目前仍无法单方主导青海锦泰相关活动,会计处理上仍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计量。

公告指出,此次安排旨在提升青海锦泰决策效率,为后续矿产资源整合、证券化推进及生产经营协同奠定基础。青海锦泰主营钾肥、碳酸锂等产品生产销售,其业务发展与新能源产业链紧密相关。兆新股份表示,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需警惕协议履行风险、目标公司经营波动风险及未来会计处理调整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青海锦泰债转股工作仍在推进中,未来股东结构可能发生变化,兆新股份的表决权比例存在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是否构成“控制”进行持续评估。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