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季”到“全李”,少的不只一撇,更是对法律规则的敬畏、对消费者的尊重,以及对品牌价值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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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大连街头偶遇“全李酒店”,以为大风将“季”字吹掉一撇。图/九派新闻

文 | 柯锦雄

远看像“全季”,近看是“全李”,还以为只是风的顽皮,没想到全是人的心机。

近日,有网友在大连街头偶然发现了一家“全李酒店”,起初他以为“季”字上一撇被风吹掉,结果打开地图软件发现,确实名为“全李酒店”。但要说“全李”与“全季”毫无关系也不准确,这家酒店此前确实是“全季酒店”,与全季品牌有着直接渊源。

据了解,“全季酒店”是华住集团旗下成熟的中档酒店品牌,相关商标已完成注册,受法律严格保护。不过商标属于法律概念,而品牌则属于一个市场概念,品牌使用权的范围要比商标使用权广,不仅包括商标使用的内容,同时还有标准、风格、形象、文化以及价值的运用。商标侵权由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品牌侵权则更多依据授权合作协议约束。

但无论哪种授权,合作期满后,被授权方都有义务立即停止使用原品牌与商标,避免造成公众混淆。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从媒体报道的图片可以看出,“全李酒店”的字体、排版、设计风格,与“全季酒店”高度相似,再加上该门店曾是全季加盟店,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认,误以为二者存在关联。

此类商标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商标法规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即便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打算追究“全李酒店”的侵权行为,但是这种涉嫌混淆的行为很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公平选择权。

据媒体报道,酒店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家过几天会改名,重新装修加盟,也是华住会旗下的酒店。”

也就是说,“全李酒店”可能是双方品牌更换过渡期的“权宜之计”,不管是在华住集团默许的情况下,或者双方协商的结果,这种方法并不利于品牌的保护。相反,消费者很可能会把这种官方“李鬼”的服务与真正的“全季酒店”挂钩,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只会对“全季酒店”的服务有意见。

从“全季”到“全李”,少的不只一撇,更是对法律规则的敬畏、对消费者的尊重,以及对品牌价值的守护。品牌过渡可以求快,但绝不能走捷径、打擦边球。

撰稿 / 柯锦雄(律师)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杨利

值班编辑:罗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