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明确要制定教师智能素养标准,明确教师应具备的人工智能素养能力。构建情境化测评系统,开发智能化、梯度化的测评工具,鼓励各地各校开展规模化的教师素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针对性地提升教师素养和能力。
毋庸置疑的是,AI应用能力将成为教师职业发展核心要素之一。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高校教师群体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
部分高校教师对AI的学习和应用滞后
《中国科学报》发布的《AI大发展,大学上哪个专业还重要吗?》一文中,复旦大学教授马臻表示高校学生使用AI的普及度已远远超过教师。他指出目前高校教师对AI的学习和应用明显滞后,尤其是年龄较大的教师思想观念相对保守接受新技术的速度较慢。部分教师仍沿用十几二十年前的讲义和课件,仅对内容进行简单的调整便继续用于教学。
麦可思研究此前开展的中国高校师生生成式AI应用情况研究结果显示,高校师生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频率上已呈现出一定差异。具体来看,在“频繁使用”这一维度上,大学生占比为64%,高于教师的56%;而在“偶尔使用”层面,教师占比为34%,高于学生的28%;在“从未或很少使用”方面,教师占比也略高于学生。
此外研究发现大学教师中,年轻教师对新技术的接受度普遍较高。麦可思研究发现,“90后”和“80后”教师频繁使用生成式AI的比例为68%和60%,而“70后”和“60后”稍低,分别为47%和30%。
不同岗位的教师在生成式AI的使用频率上也有明显差异。研究数据显示,教学科研人员频繁使用生成式AI的比例为72%,很少或从未使用的仅占5%。相比之下,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频繁使用的占比较低,分别为41%和56%。
从教学科研型教师所属不同学科类别来看,农业科学领域的教师频繁使用生成式AI的比例最高(82%),其后是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频繁使用生成式AI的比例为79%、78%、63%。
在高校教师在AI应用水平存在差异的背景下,单一、同质化的培训方式已难以满足教师发展的实际需求,亟须通过更加精细化的方式对教师能力进行识别与分类支持。
AI考核,挂钩职称、评优
在高校层面,已有一些院校开始尝试面向全体教师开展数字素养或者AI素养测评。
例如,南通职业大学发布《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数智素养测评的通知》,明确全校专任教师(含专业课教师、公共课教师)均需参加测评。该测评由教育部教育数字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依托“职业教育教师数智素养测评平台”开展,测评结果将用于分析教师发展需求,并指导后续培训与教研活动。
内蒙古工业大学曾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我校教师数字素养测评工作的通知》面向全体专任教师开展数字素养测评,从数字化意识、技术技能、应用能力、社会责任和专业发展五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此外一些高校开始探索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发展与管理机制之中。
《厦门工学院数字化教育实施条例》中规定,在教师数字化素养培育方面,学校实行分层分类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并建立“基础能力、应用成效、成果贡献”三维评价体系,全面衡量教师数字化工具掌握、工作应用实效、数字化建设贡献度。评价不合格者需参加研修培训,仍不合格者将调整工作岗位、暂缓职称评聘与评优评先,引导教师主动提升数字素养。
信阳师范大学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学院通过综合评议考核,对教师人工智能素养等级给予等级认定。原则上教师应达到基础级要求,45岁以下教师应达到熟练级及以上水平。另外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发展、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职称评定、资源配置与激励评优等的参考依据。
可以看出,在当前正在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中,智能技术应用能力已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正在逐步融入教师职业发展的全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引入评价机制的同时,高校普遍强调“以评促建”的导向,即通过评价发现问题、引导改进,而非简单以结果进行区分。
以厦门工学院和信阳师范大学的实践为例,尽管规定了素养评价与绩效考核、职称评聘适度挂钩,但更侧重通过培训、研修等方式支持教师能力提升,体现出发展性评价的取向。
教师AI素养提升,考核只是第一步
数字时代,教育改革所面临的艰巨性、复杂性不断增加,教师人工智能素养的培育也会遇到各种新问题。
南方科技大学未来教育中心副主任赵建华曾撰文建议,教师人工智能素养的培育,离不开持续的投入和支持,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和良性循环,构建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体系。
一方面,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将数字素养纳入教师的评价考核范畴,明确人工智能素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和专业发展评估中的评价标准和权重,对在人工智能领域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选拔骨干教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应充分考虑到人工智能素养的提升是一个渐进且缓慢的过程,考核办法的制订应是动态且科学全面的,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成果导向式的评价考核。如宁夏通过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数字画像,构建了“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以评促优”的机制,教师素养测评的优秀率大幅提升。
另一方面,建立伦理安全监管制度。要坚持“数字向善”原则,制定详细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规范,明确教师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的权利和义务;设立专门的监管委员会,对教师的应用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及时进行预防、监督、检测和惩戒;积极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合理应用,加强人工智能伦理宣教工作,让技术进步更好地造福师生。
人工智能重塑高等教育的序幕才刚刚拉开,这场即将到来的规模化测评,不应被视为高悬于教师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应成为推动大学教师跨越数字鸿沟、实现专业生命二次勃发的重要契机。高校应将测评作为改进教学与提升能力的起点,而非简单的结果划分工具,通过持续培训与实践支持,引导教师稳步提升人工智能应用能力。
来源:麦可思研究整理自中国教育报、中国科学报、教育部网站、各校网站、麦可思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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