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嵩明县看守所卫生所医疗队伍建设,提升监管场所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经嵩明县中医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守所卫生所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嵩明县中医医院看守所卫生所定岗医务人员共3名,具体岗位如下:

1.西医临床医生岗:2名

2.护理岗:1名

三、工作地点

嵩明县看守所卫生所(嵩明县看守所内)。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

7.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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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岗位为看守所卫生所驻所岗位,工作地点为封闭监管场所,主要为男性在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需 24 小时轮班值守,承担在押人员体检、日常诊疗、突发疾病处置及应急安全保障工作。鉴于监管场所的特殊工作要求,为保障诊疗安全、在押人员隐私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本岗位限男性报考。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嵩明县中医医院2026年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自行下载)》,连同相关证件:身份证、(高中、大专、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邮箱:179715020@qq.com ,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文件命名格式不规范及提供的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

(三)资格初审

我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联系电话

嵩明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0871-67911055

六、综合能力考察及面试

1.为更好考察考生临床思维能力及实践操作技能,突出临床实用性,西医临床医师岗位招考采取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方式进行;护理岗位招考采取笔试+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3:1方能开考。具体如下;

(1)岗位编码为2026001西医临床医师岗位综合成绩=临床综合能力考察成绩×70%(其中必考项目:病历书写或阅片30%、心肺复苏、体格检查各占15%;抽考项目:技能操作占1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2)岗位编码为2026002的护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且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地点:以嵩明县中医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发布时间为准;

4.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嵩明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进行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

2.如在体检环节上位考生因身体原因或主动放弃体检,则由下位考生按递补规则顺位递补。

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4.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能在规定时限完成的不予聘用。

6.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嵩明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进行公示。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或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十、录用

1.通过综合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个人现实情况表现、个人征信、无违规经商办企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医院指定部门报到进入试用环节;不能按时参加试用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十一、人员管理及待遇

1.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医院为合同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3.合同制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聘任,享受相应职称待遇。

十二、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个人资料,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主管局及社会各界监督。

嵩明县中医医院纪委:0871-66035727

十三、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下载附件

嵩明县中医医院2026年合同制人员招考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

嵩明县中医医院

2026年5月6日

来源:嵩明县中医医院

编辑:李艳娜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