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州镇八里铺村老人孙海霞,现年80岁,身份证号码:133030194608150129,诉求,被同村村霸李延生与原村支书张书元勾结,非法霸占农村责任田土地,长达30年,现在荒芜耕种,严重破坏国家提出的18亿红线不能触碰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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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大虎家土地不能收回的情况调查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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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大虎母亲孙海霞。1996年因去县城居住,将大花鞋承包地委托地邻李延生耕种。两三年以后要收回地,李延生说这地是自家的,不给。孙海霞也还是曾经去找乡镇领导,在乡镇大院跪了两天。乡镇领导说地是你的,你种就行了。但是,我们种地的时候,李延生一家阻拦我们,李延生的儿媳妇还打我,这个事情派出所人都知道。我家里现在好几口人都没地。农民没地靠啥吃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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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村书记陈延平。首先确定1983年村里分地大花鞋发生纠纷地块是孙海霞家的。孙海霞一家七口人,分到5.25亩土地。孙海霞什么时候交给李延生代耕,我不知道。1995年响应乡政府种桑养蚕,我当时是村主任,支书张书元写证明说大喇叭喊谁交钱谁种地,刘占奎(孙海霞丈夫)没交钱,自动放弃自己地,村里把地重新交给李延生耕种这事我也不知道。而种植桑树的地块在村西南,和大花鞋没有关系,收回大花鞋孙海霞家的地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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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任村支书陈杰。村里的土地多年来没有变动过。刘大虎家的地因为过去很多年,说不清。2019年孙海霞李延生两家为耕种纠纷地块出现争执,经派出所和村里调解,两家都不准种,地块到现在还在放着。对于说以前村委把孙海霞家的地收回,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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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会计马洪昌。我那是不在村里,不清楚两家纠纷到底是什么情况。大花鞋那块地这么多年国家下发的粮补一直是转在李延生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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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村主任张洪桥。2001年左右任职。在他任职期间孙李两家纠纷已经发生,我不清楚原因。我们村里没有强行收回土地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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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村会计张彦华。1999年村里二轮承包是任会计,陈延平是支书。村里当时准备重新和村民签订承包合同,但由于各种纠纷和矛盾无法调和,后来就取消了。还是延续1983年的土地分配。在此期间,我填写各家协议时,李延生来过我家,可能拿走过只填写名字、内容空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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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刘宝玲(孙海霞大女儿,55岁。刘大虎的姐姐)。我家1983年分到三块地,村西大花鞋一块(5.25亩),马路南一块(后来可能村里种桑树收走),村东一块,前些年可能村里给了哪个厂子了。我是1993年出嫁,孩子1994年出生,两三岁时候还在我老公的带领下,帮忙我娘家在大花鞋地里收玉米。我娘家在种地期间每年都交公粮,记得那是我妈套个小毛驴拉车去粮站。记得二十年前大约是2008年左右,村里给我家开过一次证明,证明大花鞋这块地是我家的,当时有郭金营、崔荣海、刘文忠、张彦华等村领导的签名。但第二天这些人就过来把证明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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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原村书记陈延平写证明如下:1999年我任村书记期间,准备向上级上报土地承包合同,办理土地证。但后来村民反映的问题和矛盾较多,就取消了此次活动,土地承包合同均未下达。——陈延平 2026年1月30日
综上所述:

一、1983年村里分给大花鞋孙海霞家七口人5.25亩地按照老支书和其他人的证明,到现在这块地的归属权仍然是孙海霞家的。孙海霞在1996年左右以前,曾经上交过13以上的的公粮。
二、张书元证明1995年种桑养蚕期间刘占奎没交钱放弃土地,退一步说村里收回土地只能收回种桑树地块(按照刘宝玲说法,村西南孙海霞家的一块旱地已经被收回),而无权收回不在种桑树范围内的大花鞋孙海霞家责任田,更无权将地转包给李延生。
三、李延生出具的土地承包合同是1999年的,当时村里都没有和村民签订合同,并据张彦华说法,李延生已经在作假。据说李延生还以此办理了土地证,这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更不用说土地是他承包的了
四、土地荒废七年之久,这更是国家不允许的,希望村委、镇政府能够尽快将大花鞋两家纠纷的责任田归属权收回到孙海霞手里,让荒芜许久的土地重新焕发生机。
关于景县景州镇八里铺村李延生非法侵占孙海霞责任田的恶劣事件,依据有关规定,我们将向上一级纪检委部门反映。

来源:法制监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