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白
到晚上了,感觉还是需要说一下这篇:
几点:
一是,
上一篇不能说是被骂,是被反驳和批评的很惨,即便是一个关注很久的朋友也并不认同我标题的观点。
我翻看了一下评论区,甚至有一半的评论都是认为家长这个时候和解是最正确的选择,
咋说?
在文章里其实我已经说了,对于女孩的父母选择和解我们不好说什么!因为这就是一个利益的社会,普世的价值观,出了事情,人命也好,其他也罢,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赔偿多少的问题。
也所以,我在写上一篇文章的时候,点击发布出来,就已经预料到会出现争议。
甚至说,这个争议是我无法反驳的。
二是,
我个人,在这里我不是标新立异,也不是彰显自我的与众不同啥的。
当然,在说我个人风格之前,我要说的是,我的行事风格在现有的法则和规则下,并不是普世认为是“对的”,并不会给你创造最大的价值化。也所以,你不需要跟随我的观点走,但我也知道在我的身边也有着少数的认同者。
就是,我不会第一时间把生命以及伤害与金钱挂钩。
我会第一时间去看造成生命和伤害的原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告慰这个不幸离开的人。
金钱的利益最大化对逝者是毫无关系的。每一个人都是个体,包括已经逝去的人,即便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赔偿,那么是与这个已经逝去的人没有半毛钱关系的。唯一有关系的就是造就ta死亡的追问。
这是一个纽带的关系。
一个人,一只狗,唯一告慰的方式就是与之有关联的纽带。
这是我处理事情的态度。
这个态度很傻,很二,但我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看见了不公,大家都在看,只有我喊出了这件事不公平;陌生的人,遭遇了苦难,路人走过,因为这与自己有何关系,但我将之描绘出来,给更多人看。。。
我也可以为了利益,每天吹捧拍马,变着花样的这边舔一下,那边跪一下,既能获得巨大的流量,还能博得广大喜欢“好声音”者的喝彩,骗取一部分人的热泪盈眶。
三是,
一起悲剧,一起犯罪,抛开当事人的利益,最大的价值是什么?
那就是这个引发这个悲剧的因素。
这个悲剧的因素也并非是这位山东大姐所说的那般,到景区哭哭闹闹。但同时,一个生命的消失,也绝不能仅仅一句景区责任就笼统而过,对生命的尊重是看到更多的细节。
而我为什么在上一篇起了一个有争议的标题,身体的余温还在,家属就已经和解了?
原因就是,这个社会很多的事,一旦和解就代表着结束。而这就是最本质的现象。
但问题是,这件事即便是媒体到现在都没有弄清楚真正造成事故原因的点在哪里!
下面两个媒体的报道,就已经是矛盾的。
而找到造成事故真正的原因,友不仅仅是对逝去生命的告慰,同时也是对后来者的警醒。
我早年在矿区,亲眼见证了很多悲剧的发生,一个年轻男子每天带着老婆到矿区捡拾矿石,天冷,几个人聚集在矿石烤火,但不曾想矿石渣内留有没点燃引爆的炸药,然后就在明火下点燃了那个熄灭的导火索引发爆炸,几个男子因为去捡木柴逃了命,男子的老婆却被炸死了。那个出事的矿是国企,也是很迅速的派人处理,赔偿几十万,男子就闭嘴了。然后带着这几十万到深圳务工,创业,没几年钱没了就回来了。
而这个矿区,这场悲剧之后,依旧发生了诸多了个体要么被砸死,要么被炸伤的事故。
为何世间的很多事物都是重复的,那么问题来了,看看上一篇评论区的半数反驳,其实重复就是这么来的。
四是,
我也理解,一如留言区一位读友所说的,因为这个社会就是从穷走出来的,到现在心理上依旧是穷的。
我只是在阐述我的个人的观点。
并且我深深的意识到,这个观点只有少数人会认同,哪怕我这篇写了这么多,依旧!
我甚至卑微到并不会理直气壮的反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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