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一女子发布寻猫信息,却遭男子来电恶搞“认妈要钱”:妈妈我是猫猫,喵,给我转2000呗,我打车回家;警方:酒后寻衅滋事,已依法处罚

据平安天津,近日,一女子因猫咪走失,

发布寻猫启事,谁料一男子酒后竟打来电话学猫叫、装猫咪、喊“妈妈”,还借机索要2000元。

起初女子听到该男子模仿猫叫声,以为他帮忙找到了自己走丢的猫咪。谁料男子竟称:“妈妈,我就是猫猫,加我微信给我转2000呗”、“我会回家,你给我转钱,我打车我会回家。”

男子没有询问猫咪的相关情况,也没有提供任何有效线索,反而在通话中多次模仿猫叫,称自己就是丢失的猫咪,并要求女子为其转账。面对女子的疑惑与反感,男子丝毫没有收敛,这让原本就焦急寻猫的女子更加气愤。女子不堪其扰,随后报警。经查该男子酒后失态, 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最终,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男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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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玩笑有边界, 饮酒要适度,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切莫因小失大,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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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

本案中,

男子为寻求刺激,无故拨打他人电话,通过模仿猫叫、胡乱言语等恶作剧的方式侵扰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四项“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即便没有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面前没有“玩笑”一说,任何无故侵扰他人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平安天津、平安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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