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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银川市民李先生一家陷入困扰

为给二哥的独生女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却因一份年代久远的

亲属死亡证明受阻

迟迟无法推进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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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先生介绍,其二哥于2019年去世,留下一套未办理过户的房产,家人商议后决定将房产过户给二哥的独女。然而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却被要求提供1990年就已去世的大哥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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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代久远,相关档案缺失,李先生前往大哥户籍所在地宁东查询,未找到有效档案信息。“我大哥1990年在北京看病去世后就地火化,当时是否开具死亡证明已无从知晓,如今时隔几十年,相关材料完全找不到了。我父亲是在我二哥去世后去世的,我们兄弟姐妹又继承了我父亲的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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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无奈表示,自家兄弟姐妹共5人,目前仅有他和妹妹在世,两人均已明确放弃各自的继承份额,只想尽快将房子过户给二哥的独女但缺少大哥的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因此陷入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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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情况,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银川市民大厅公证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解释,李先生二哥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均享有继承权,而李先生父亲在2020年去世后,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又发生转继承,由父亲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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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要将房屋产权公证至李先生侄女名下,大哥的死亡证明是必不可少的材料。工作人员表示,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最具权威性,若无法提供,也可提供墓碑、火化证、工作单位证明等两类材料相互印证,但这些材料李先生一家均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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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窗口:

办理继承权公证

死亡证明至关重要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与李先生一同来到银川市民大厅公证窗口进行了咨询,李先生说明了自身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二哥去世后配偶、子女、父母都享有继承权,但是李先生父亲去世后,李先生父亲继承的这部分又转继承在了父亲的子女身上,现在要将房屋产权继承权公证在李先生侄女名下,李先生大哥的死亡证明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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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说,办理公证所需的死亡证明由医院或者派出所开具是最有权威性的,如果提供不了,也可以提供墓碑、火化证、或者是工作单位的证明,两个相互印证。但是李先生表示这些材料他们都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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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多方走访

最终成功帮助李先生办理

后续记者与李先生又一同来到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分局宁东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先生所咨询的户籍问题需要到宁东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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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宁东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户籍民警告诉记者,因为李先生手中没有任何他大哥的纸质资料,建议李先生先到他大哥生前的工作单位,寻找相关信息,后续他们可以通过核实调查,如果李先生所说情况确实属实,就可以开具他大哥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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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当天,记者与李先生又来到了他大哥生前的工作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该单位人事科主任表示,李先生大哥的人事档案信息已经移交至灵武市人社局,现场李先生提到他大哥的遗属曾领过单位发放的抚恤金,这笔钱一直是由该单位工会部门发放的现金,应该有相关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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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该单位工会,李先生及其家属当天下午在该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一同查找了档案,最终找到了相应的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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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李先生也把这一情况告知了宁东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的民警,民警经过详细核查,最终查到了李先生大哥1991年的户籍销户记录,最终顺利为其开具了死亡证明。

“太感谢电视台的两位记者了,踏踏实实帮我们跑了好几天,终于把死亡证明办下来了,等侄女打工回来,就能顺利办理房产过户了。”李先生说

记者:马美玲 马雨轩

编辑:詹家乐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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