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

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

改造、升级公告

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电警设备(包括对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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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行线设备(包括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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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货车靠右行驶设备(包括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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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违法行为采集设备公告五日后正式实施,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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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义乌交警

编辑 潘晓红

审核 陶后夫

监制 孙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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