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知识产权局最近裁了一个有意思的案子。一家中国公司想注册一个柑橘形状的商标,苹果跳出来反对,说太像自家的logo。最后的结果是:电脑键盘相关的产品没批,太阳能板过了。
这家公司叫宜春秦宁萌电子,去年7月提交的欧盟商标申请。他们的logo设计得挺有想法——一个圆形柑橘,左边带片叶子,右边缺一块,下半截像键盘按键,上半截像太阳光线。苹果认为这些元素组合起来,会让人联想到苹果标志,尤其是在电脑和电子产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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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知识产权局的裁决书里列了一堆条件,说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驳回申请。关键看两点:一是苹果在相关领域有没有足够高的知名度,二是消费者会不会把两个标志联系起来。局里认定,苹果在电脑相关产品上"在欧盟相关公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所以键盘那类申请被驳回了。
但太阳能板是另一回事。欧盟知识产权局说,太阳能发电设备和苹果的产品"满足完全不同的需求",销售渠道也不同,消费群体不重叠。所以这部分申请保留了。
这个案子有个细节:宜春秦宁萌电子没有主张自己"有正当理由"使用这个商标。按欧盟知识产权局的说法,如果申请人能证明有正当理由,哪怕前面条件都满足,反对也可能失败。但对方没提这茬,局里就默认不存在正当理由了。
苹果这些年在全球打了不少商标官司。这次的特别之处在于,两个标志的视觉相似度其实"非常低",但局里还是认定消费者可能建立心理关联。这说明在欧盟,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字面看起来更宽——不一定要长得像,只要在相关领域可能让人联想到,就有风险。
对中国出海企业来说,这个案子是个提醒。设计商标时绕开苹果、耐克这种全球知名的视觉符号,不只是避免法律纠纷,也是省掉后面可能耗几年的诉讼成本。宜春秦宁萌电子的太阳能板能过,恰恰说明产品类别划得够远,关联性就断了。商标策略和产品定位,有时候得一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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