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为检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技术性能,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能力,市政府定于2026年5月12日12时00分至12时15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按以下顺序鸣放三种警报信号:
★12时00分至12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2时06分至12时09分,鸣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2时12分至12时15分,鸣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3分钟,1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鸣放间隔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7日
编辑 ▏郎欣颖 责任编辑 ▏姜国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