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金药业”)的财务顾问,于2026年5月出具了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本持续督导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经核查,本次收购已取得上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10月完成发行及工商变更登记,收购已完成。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规范运作。 收购人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株洲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包括信息真实性、股份锁定、业绩补偿、保持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无减持计划等)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均得到履行,未出现违反情形。 在后续计划落实方面:收购人未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进行重大调整;未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合资或重组;未对可能阻碍收购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未对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未对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未对业务和组织结构作重大调整。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大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026年2月,董事谢爱维辞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罗勇为职工董事。上述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程序并披露。除此外,无其他董事或高管变更计划。 本次收购中无其他约定义务,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履行义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