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作为人员密集的特殊建设工程,河北省易县医疗卫生集团中医医院以下简称(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未经住建部门法定消防验收,便擅自投入使用。面对质疑,当地住建部门回应称,项目已通过政府组织的有资质三方机构评定,并走了“一事一议”流程。但法律界与消防领域专家明确指出:三方技术评定不等于法定消防验收,一事一议是变通处置,不能消除违法状态,更不能作为合法投用的依据 。
一、核心事实:未验先用,合规凭证缺失
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区作为当地重点民生工程,属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按《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必须经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近日,本报接到多位知情人士反映称,该医院新院区启用至今,未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却已正式接诊、收治患者,大量医患人员长期在楼内活动,属于典型的“未验先用”违法情形 。
据了解,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区为当地重点民生迁建项目,选址于易县朝阳东路与迎晖大街交叉口,项目总占地约50亩,总建筑面积46000㎡,总投资3.2亿元,规划建设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等核心医技场所,核定床位499张,旨在打造京南保北中医诊疗中心,争创三级中医医院。该项目2016年完成立项储备,一期门诊住院综合楼2018年12月开工建设,同年8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年2月获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期医技、内科住院楼于2019年5月动工,2020年4月一期工程竣工,2022年9月25日举行了由易县政府领导、住建部门领导、卫健部门领导、易州镇领导等参加的搬迁新院揭牌仪式,并正式投入使用,全面对外接诊运营。
面对“未通过法定验收却投用”的质疑,2026年4月28日,本报联系易县住建部门相关人员回应:该项目已由县政府组织有资质的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定,并通过县政府“一事一议”会议研究,以此作为合规依据。
二、法律辨析:三方评定、一事一议,均非法定验收
(一)住建部门法定消防验收:唯一合法合规路径
根据《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投入使用,违者可处3万—3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使用 。
- 法定主体:住建部门(消防审验科),属行政机关,行使法定行政许可权 。
- 法定文书:《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全国唯一可用于产权登记、营业许可、合法投用的消防合规凭证 。
- 法律后果:此验收合格,项目消防合规,可合法投用;无此文书,无论何种理由,均属违法投用 。
(二)政府组织三方评定:仅为技术意见,无行政效力
当地所称“有资质三方机构评定”,本质是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技术评估,并非法定验收:
- 主体性质:第三方机构是技术服务企业,无行政许可权,仅能出具技术评定报告,不能替代行政机关的法定验收结论 。
- 文件效力:三方评定报告不是法定验收文书,仅作技术参考,不能作为合法投用、办理证照的依据。
- 法律定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第三方机构仅可提供检测、评估等技术服务,不得行使行政机关的消防验收职权 。
(三)“一事一议”:个案变通,不消除违法状态
“一事一议”是地方政府针对历史遗留、手续不全、整改难达标项目的个案处置机制,并非法定程序:
- 适用场景:多为老旧建筑、手续缺失项目,用于解决历史遗留、允许限制性临时使用,不改变项目“未验先用”的违法事实 。
- 文件性质:政府会议纪要、批复,不是住建部门的法定验收文书,无行政许可效力 。
- 核心局限:不能免除建设单位的消防违法责任,项目仍可被依法处罚、查封;不能用于产权登记、正式营业许可,违法状态持续存在 。
三、风险直击:医院“带病运行”,隐患危及生命
医疗机构属人员密集、自救能力弱的特殊场所,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区“未验先用”,潜藏极大安全风险:
1.合规风险:违反《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住建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万—3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或被追责 。
2.安全隐患:未通过法定消防验收,意味着消防设施配置、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电气安全等核心指标未获法定合规确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3.责任悬空:三方评定与一事一议均为变通手段,无明确法律责任主体,若发生安全事故,追责难、赔偿难,患者与医护人员权益无法保障。
四、专家观点:程序正义不容变通,民生工程更守底线。
“消防验收是法定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唯一性,任何地方政府的变通措施、第三方技术评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替代法定程序。”一位长期从事消防法规研究的专家表示,《消防法》明确“未经验收合格禁止投用”,目的就是守住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底线,防止“带病运行”。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易县中医医院作为民生工程,更应依法依规建设、验收、投用,不能以“民生需求”“历史遗留”为借口,规避法定消防验收程序。“一事一议”解决的是临时使用问题,而非合规合法问题,当地住建部门以三方评定、一事一议替代法定验收,本质是行政程序违法,涉嫌失职渎职 。
五、追问:监管为何失守?违法状态何时终结?
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区“未验先用”,暴露出当地消防监管的明显漏洞。
- 项目投用前,住建部门为何未依法制止违法投用行为?
- 政府组织三方评定、一事一议,是否履行了法定报备、公示程序?
- 面对法律明确规定,当地为何选择变通处置,而非依法补齐验收手续?
截至发稿,易县相关部门未提供该项目的法定消防验收合格文书,也未明确何时启动法定验收程序、消除违法状态。本报将持续关注,直至符合法律要求。
结语
民生工程的核心是安全工程,消防无小事,人命大于天。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区“未验先用”,以三方评定、一事一议替代法定消防验收,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安全有害。期待当地正视问题,立即停止违法投用状态,依法补齐消防验收手续,切实保障医患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也期待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消防监管底线。
编辑: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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