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一种常态,是任何企业都可能面临的问题,即便是苹果公司也不例外。但需明确的是,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驳回复审,仍有机会成功注册。
日前,臧某申请注册在第29类上的某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商标同其它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臧某不服该决定,于是委托中细软进行驳回复审。
中细软非诉团队介入后,通过细致分析发现两处关键突破口:
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引证的在先商标已被提出撤三申请,权利状态极不稳定,若以此作为驳回依据,将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因此团队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暂时中止本案审理,待引证商标权利状态确定后再恢复审理;
二是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精心独创而来,同引证商标在文字构 成、外观设计、呼叫效果以及含义指向等方面差异显著,不构成 类似商品上近似商标,应予以初审公告。
此外,中细软非诉团队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得知,此前已有多件与本案申请商标、引证商标文字构成情形类似的商标,均通过驳回复审获得核准注册。依据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本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亦不构成近似,应予以初审公告并核准注册。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商标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依法撤销,申请商标与该引证商标已无权利冲突。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臧某申请在第29类复审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中细软提醒广大企业,驳回复审很强大,但并不是所有被驳回的商标都值得被拯救,强行去挽救那些没有必要的商标,只会无端增加自己的时间成本,造成资源浪费。
在此建议广大企业,要仔细分辨被驳商标属于哪种情况,筛选出那些有“复活”机会的商标进行驳回复审,如果您不确定您的商标是否能通过驳回复审“救活”,不妨咨询中细软,获取专业的合规指导与服务,助力商标顺利注册。
▼ 往期热文推荐 ▼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