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丽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报,公布2026年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主要江河湖泊及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以及堤防、水库、水闸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进一步压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筑牢汛期安全防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规定,此次公布的名单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明确了各级各领域防汛抗旱责任主体,实现全市防汛抗旱责任区域、主要江河湖泊、重点防洪城市及水利工程全覆盖。
责任清单明确 层层压实防线
通报明确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由丽江市人民政府市长聂金辉担任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分别担任本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针对金沙江等主要江河,程海、泸沽湖、拉市海等主要湖泊,以及丽江市城区等重点防洪城市,均明确了对应行政责任人,确保每一条江河、每一座湖泊、每一处重点区域都有专人负责、全程管控。同时,堤防、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度,明确了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实现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坚守底线思维 筑牢安全屏障
通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扎实做好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准备等工作。
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此次名单的公布,进一步压实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链条,为全市安全度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筑牢了“防护网”。
当前丽江已进入汛期,气象部门预测,5月部分时段将出现局部强对流天气,玉龙雪山地区有降雪过程,需警惕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天气引发的次生灾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天气变化,远离危险水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汛期环境。
详情如下↓↓↓
丽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洪、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有关规定,市防办组织相关部门复核,各县(区)防指核报,经市防指同意,现将2026年丽江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主要江河和湖泊防汛行政责任人、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丽江市堤防、水库、水闸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附件1—7)予以通报。
请各级行政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丽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4月30日
具体名单如下
2026年丽江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026年丽江市主要江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2026年丽江市主要湖泊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2026年丽江市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丽江市堤防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丽江市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丽江市具有防洪任务水闸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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