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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六期裁判评议工作。其中,裁判评议认为,第9轮海港1比3海牛的比赛中,海港申诉点球和对手直红,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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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二:中超联赛第9轮,青岛海牛VS上海海港。比赛第28分钟,上海海港4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青岛海牛4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上海海港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4号对本方49号犯规,应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双方队员在跑位中发生接触,球未传至双方跑位路线,守方有试图避免接触的动作,双方均不构成犯规。裁判员未判罚犯规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判例三:中超联赛第9轮,青岛海牛VS上海海港。比赛第56分钟,上海海港38号队员与青岛海牛6号队员有接触。裁判员停止比赛,向青岛海牛6号出示黄牌,VAR未介入。

上海海港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6号故意挥臂击打本方38号,应向对方6号出示红牌罚令出场。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青岛海牛6号在被对方铲球倒地队员干扰后,有手臂顺势向后甩并击打对方的动作,但其力度和故意程度尚未构成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不应出示红牌,应出示黄牌。裁判员向青岛海牛6号出示黄牌的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球队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并针对其中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作出错漏判判罚的裁判员作出内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