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草原云 北方新报)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涉黄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的风险提示
近期,黄金价格持续波动,市场热度居高不下,以黄金业务为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现就涉黄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如下。
一、涉黄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套路
(一)非法托管类
不法分子以“存金生息”“保本炒金”为噱头,诱导社会公众在购买黄金后不提取黄金实物,而是由门店代为保管,并承诺给予高额收益,但相关门店往往不具备黄金托管资质,到期后极可能“无金可取”,社会公众遭受损失。
(二)非法租赁类
不法分子诱导社会公众购买黄金但不提取黄金实物,而是签订虚假的“黄金租赁合同”,约定定期给予“租金”,到期后交还黄金或同等价值现金。这类所谓的黄金租赁业务,是典型的“租新还旧”庞氏骗局。
(三)非法投资类
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的黄金交易APP或网站,承诺“高回报、低门槛、高杠杆”,诱导社会公众缴纳少量“保证金”即可交易大额黄金,通过后台操控数据,制造持续盈利假象,等骗取大量资金后便卷款跑路,社会公众被骗。
二、防范措施
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不得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一)认准持牌机构。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其他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具备该项业务资质。
(二)核查托管登记。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目前提供登记托管服务的合法机构仅限于金融机构和经国家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
(三)采取合法方式。国内合法的黄金投资方式主要有四种:在正规金店或银行购买实物黄金;在银行购买黄金积存产品;购买黄金ETF;通过期货公司购买黄金期货合约。
(四)警惕高息诱惑。树立正确投资观念,对“高收益低风险”“稳赚不赔”等宣传话术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请广大群众高度警惕黄金经营领域非法金融活动,若发现任何个人或机构以“黄金委托”“黄金租赁”“黄金投资”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举报。
通过我办的举报电话(0471-4827793)或官网(jrj.nmg.gov.cn)“非法集资举报”模块举报涉非线索,一经查实,将按《内蒙古自治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予以相应奖励。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内容来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穆 静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