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交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侯维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经查,侯维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毫无纪法底线,将金融科技资源配置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侯维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侯维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侯维栋,汉族,1960年1月生,山东淄博人,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他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技术保障部副总经理和数据中心总经理,交通银行电脑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交通银行首席信息官,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2020年4月,交通银行公告称,侯维栋因年龄原因,辞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以及该行授权代表职务。

2025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侯维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