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7日,中足联官方发布处罚决定:中乙联赛第7轮,厦门飞鹭球员张裕碹被红牌罚下后实施撞击、推搡裁判员等不当行为,还对赞助商官方展示物料实施破坏,予以停赛7个月、罚款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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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厦门飞鹭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张裕碹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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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6年5月4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七轮场序第77场,杭州临平吴越足球俱乐部队与厦门飞鹭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临平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情况说明、视频及听证,比赛进行到第66分钟,厦门飞鹭足球俱乐部队19号球员张裕碹实施暴力行为,使用过分力量抢截杭州临平吴越足球俱乐部队21号球员钱远帆。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后,张裕碹实施撞击、推搡裁判员等不当行为。在离场过程中,张裕碹对赞助商官方展示物料实施破坏。上述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四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对厦门飞鹭足球俱乐部球员张裕碹予以停赛7个月,罚款人民币6万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中国足球协会纠纷解决委员会申请纠纷解决。申请纠纷解决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行业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周明

2026年5月7日

(公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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