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新天地大厦负一层设置有鼎*游泳馆,三天两头漏水淹没居民电梯,地下一层游泳馆漏水淹电梯属重大安全隐患,按规范应立即停用相关电梯并彻查整改,但就是没人管,非得出问题才影起重视。
游泳馆位于地下一层,长期漏水、频繁淹电梯,存在重大安全与卫生风险。
明确诉求:立即停用涉事电梯、限期彻底整改、公开整改与验收结果、保障公众安全与正常权益。
回复如下: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我们很重视,经核查,您反映的关于新天地大厦电梯存在底坑漏水问题,2026年4月28日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哈密市住建局、伊州区住建局前往现场开展联合检查,经现场勘查,确认大厦电梯底坑存在积水现象。根据部门职责划分,电梯底坑漏水积水根源为建筑土建防水排水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监管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现有安全隐患进行专业评估研判,落实临时防控措施。为保障电梯运行安全,在底坑土建漏水问题车里整改前,要求使用单位做好底坑定期排水工作,因排水作业需要短时间停梯,需提前做好业主告知提醒,保障群众出行知情权,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电梯隐患复查,筑牢辖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线。
经电话回访,您对办理结果满意。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原文刊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