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时再仁(化名)质疑河南农商银行“共同借贷人”事件,依然继续。公开信息显示,时再仁一直没有放弃“维权”,一直持续不断提出质疑,包括通过向相关部门、公开平台等等渠道和方式,连续不断地提出自己的疑问、质疑或质证。

有关信息显示,4月22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通过电话通知,因时再仁一方提交了延期开庭、责令提交证据申请,原定于4月23日开庭审理的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二七支行金融纠纷一案将延期举行,新的开庭时间待法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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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河南监管局正式受理告知书

这得从时再仁质疑的一起“被背债”事件说起。

据时仁义反映,2021年12月,他应朋友李某“帮忙担保”请求下稀里糊涂地点击了一则电子链接,事后不久李某告知贷款未获批,时仁义便未再关注此事。直到2023年12月,银行信贷员张某的催收电话打来,他才发现自己成了一笔30万元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借款人是一名素不相识的滑某。

更让时再仁认为蹊跷的是,同样是该笔贷款的共同还款人,据实际用款人李某讲,他是按程序前往银行面签——面对面、签合同、按手印,一个环节都没少。他父亲则是信贷员带着合同面签的。唯独时仁义,全程未接到银行电话、未见银行人员、未签纸质合同,就被列入了共同还款人名单。

时再仁作为“共同人”也就“背负”了这笔借贷。

2026年1月,时再仁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实名举报,反映银行存在未执行面签制度、违规增加共同还款人、电子签章管理混乱、信贷员收好处费等问题。

其间枝节也是不少。包括“调解”等等。然而2月12日,时再仁意外接到李某电话称法院通知他准备材料开庭。4月9日,时再仁收到郑州市二七法院开庭传票。

时再仁介绍的信息中,有这样的信息,4月14日,银行又请求法院提前开庭。

“他们这是在拖,想用恶意诉讼把我绕进去。”时再仁表示。

时再仁介绍,4月22日,法院来电通知,因时再仁提交了延期开庭申请,原定4月23日的庭审将延期举行,择期再开。

时再仁表示,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反映情况,还他一个公道。

一笔3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流程

一笔3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就这样的发生了。

时再仁介绍,其朋友李某,因征信问题无法贷款,在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二七支行信贷员张某的“指导”下,通过办理“离婚”、寻找有偿还能力的第三人等方式,以前妻滑某的名义成功获取贷款30万元。

时再仁称,自己在李某欺骗下点击了电子链接,误以为仅是“帮忙辅助申请”,事后李某告知“贷款未批”,但贷款当月已发放并被李某用于投资而银行不管不问。两年后贷款逾期,时再仁才得知自己已被银行认定为共同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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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河南监管局正式受理告知书

于此,时再仁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实名举报,历经五次投诉,历时两个月零四天,最终收到正式受理告知书。

时再仁同时向河南省其他部门实名举报。

据时再仁介绍,信贷员张某在明知李某无贷款资格的情况下,为其设计借名贷款方案:先让李某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让无稳定工作的滑某作为主贷人;再授意李某寻找有偿还能力的第三人充当共同还款人。

时再仁强调,2021年底,李某找到时再仁,谎称“帮忙点个链接试试,不一定通过,后面还有银行面签”。时再仁基于信任点击链接。贷款获批后,李某告知时再仁“银行没批”,致使时再仁始终不知已成共同还款人。30万元贷款随即被李某转走用于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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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贷款一系列录音证据截图

时再仁介绍,事后,时再仁也质问信贷员张某为何不对共同还款人面签,张某在通话中回应:“这个不需要,银行没有告知义务,你是自己点的链接,法律上就是你同意的。

时再仁介绍,至于借贷业务中,是否存在包括不限于好处费等问题,他也向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纪委反映,于近日正式受理此案。

质疑银行流程管理混乱

时再仁介绍,他觉得不公平不公正的一个缘因是,在此次银行借贷业务中的多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流程、程序可有不同。

时再仁表示,也就是说,在此次借贷业务中,如果他被借贷方包括银行方面列为共同人,他应当受到相应的权益,但他觉得没有,诸多流程和权益他并没有践行。

时再仁认为,《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个人信用贷款应由银行信贷人员与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当面签署合同。

时再仁称,信贷员张某从未与其见过面,也未进行视频面签,仅通过电子链接完成“共同还款确认”。贷款合同中的银行电子签章并非银行官方系统直发。

时再仁也查询问过业内人士,正规电子签章应由银行系统直接发送客户本人,经第三方转发存在较大伪造风险,暴露银行内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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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公开资料图

时再仁介绍了其部分反映的细节:他其间2026年1月14日,通过邮政EMS向河南金融监管局实名举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应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河南金融监管局直至2月13日才出具第一份书面告知书,以“材料不全”为由退回,已超法定期限。

时再仁介绍的反映细节还包括:1月28日,该局以短信回复称将“消费纠纷事项”转交银行处理,而对举报明确的“违规放贷”问题未作回应。次日,相关平台显示投诉“已结案”。时仁义先后五次补充材料、两次被退回。直至3月18日才收到正式受理告知书,距首次举报已过去两个月零四天。

时再仁介绍,其间,他屡次三番、三番五次,多次与包括不限于当时银行方、金融管部门反映,但对针对的反映的问题,没有实质性改善,一些细节也没有让他觉得具体明确的回复,其中一些细节他也有所公开,还有一些细节和质疑,他也会持续质证。

时再仁为自己的“权益”奔波数日数月经年,不只是一种对自己权益的“侵害”的争取、抗争、质疑,也是一种期待公平、公正、公开的契约精神、法理精神,这些不只是他一个人经历的有影响,也应当成为一种公众力量,双方、多方都要遵守践行的规范性行为。

时再仁表示,他的持续的质疑和质证,意义在于此,并不全在于此。

时再仁的质疑、质证,依然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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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公开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