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顾客在餐饮场使用餐盘、钢签等公共餐具喂狗事件,引发公众对于餐饮安全的焦虑,以及有关责任分配的讨论。
责任逆向转嫁,个案屡屡发生
——5月4日,两名女子在浙江台州椒江区一餐馆外摆桌边,用店内餐盘喂狗,视频热传后,店家表示,涉事一次性餐具未回收,按废弃处理。他们联系了涉事顾客,但对方暂未回应。
——5月1日,一女子带着金毛狗在内蒙古赤峰的一家烧烤店大排档,用店内公用循环铁签喂狗,相关视频上网后引发大量传播。之后,店主拍视频道歉,称:“两口子快50岁第一次创业”,含泪销毁了店里所有的餐具以及食材,并全面消杀后厨、就餐区,“大概造成几千元损失”。
——今年3月,河南商丘,一段顾客带狗上餐厅餐桌的视频热传,之后店方当场销毁近600套循环餐具,并安排消杀团队对门店进行全面消杀。之后民警介入,因无直接证据证明狗接触餐具,顾客道歉但未赔偿。
——2025年12月,安徽合肥一家烤肉店内,一只宠物狗跳上餐桌,用店内餐盘啃食生肉,主人暂离未制止。之后,店家停业整改3天,所有餐具销毁更换,并对当日就餐顾客全额退款,并额外给予一倍餐费补偿。
一女子在内蒙古赤峰的一家烧烤店大排档,用店内公用循环铁签喂狗。相关视频截屏
这些新闻的共性就在于:宠物主人携犬进入餐厅或外摆区域,多趁商家疏于监管,放任、甚至主动让宠物使用公共餐具;相关画面被拍摄上传网络后迅速发酵。涉事餐饮店卷入舆论风波,深陷食品安全质疑与公众心理抵触。迫于舆情压力与卫生公信重建的需求,商家往往只能采取销毁餐具、食材、公开致歉、免单补偿等方式止损。而闯祸的宠物主人大多仅作口头敷衍道歉,极少承担经济赔偿,甚至通过隐匿社交账号“全身而退”、几无代价。
如今此类事件形成权责严重失衡、责任逆向转嫁的畸形局面:餐饮店家扛下餐具报废、食材损耗、停业损失、商誉受损等全部代价,一旦被扣上“盘子喂过狗”的标签,轻则客流锐减,重则濒临关门;而真正的过错方——宠物主人,却常常零成本脱身,无需为自身失范行为买单。
是否违法?法难责众,又没有专责
狗主人在餐馆里用公共餐具喂狗,是否违法?
《食品安全法》明确守护食品经营全链条的卫生安全,餐饮公共餐具承载着不特定公众的饮食健康,让宠物接触、使用公用餐盘、钢签,本质上是主动污染公共餐饮器具,破坏食品安全防控底线。《民法典》则确立公序良俗与过错侵权原则,公共餐饮空间有通行的卫生伦理共识,用餐具喂宠物明显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而言,全国超80%的地级市已通过《养犬管理条例》或地方政府规章,明确禁止宠物(导盲犬除外)进入餐饮、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也就是说,带宠物犬进入餐馆本身就是违反地方性法规的。
但是,当下“宠物经济”“它经济”成为新的消费风口,不少地方正在打造宠物友好商场、宠物主题酒店、宠物消费新场景。事实上,很多商场为推行“宠物友好”,以吸引年轻客群、带动消费,是默许乃至鼓励宠物进店的。对于屡屡成为新闻主角的这些小餐饮店、烧烤店来说,为了不影响生意,也鲜少将带宠物的消费者“拒之店外”。
此外,目前各地条例均聚焦“禁止携犬入内”,但未单独设置“用公共餐具喂宠物”的处罚条款。在第一道防线“失守”,宠物狗进入餐饮店之后,却没有“第二道防线”。结果就是,禁止“带狗进餐厅”的前置行为“法不责众”,而“使用公共餐具喂宠物”这一更恶劣行为,却没有设置专项罚则。
内蒙古赤峰烧烤店主在事后销毁了所有签子。相关视频截图
谁来执法?重管商家,难究个人
比立法空白更急迫的治理短板是,是执法主体界定不清、部门权责交叉,长期陷入严管商家、放任宠主的治理错位。
公共餐具被宠物污染,直接触及餐饮经营食品安全问题。但现行监管逻辑中,食品安全的监管对象主要是餐饮经营主体,而非普通消费者。
按现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检查餐饮场所卫生状况、餐具消毒记录,督促商家销毁污染餐具、全面消杀,防止食品安全风险扩散。对“未落实禁宠管理、未及时制止宠物接触餐具”的商家,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整改、警告或罚款。甚至在极端个案的舆论压力下,市场监管部门还可能处罚餐馆,但是不能处罚涉事顾客,因为顾客不是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这又进一步加剧权责失衡。
至于公安机关的责任和职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全国多数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针对“用餐具喂狗”事件,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接到商家报警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固定视频、证人等证据;对“违规携犬进入餐饮场所”行为,依据地方条例处以罚款;如果相关行为的确已经达到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危害程度,也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顾客予以警告乃至行政拘留,甚至可以适用刑法当中的“寻衅滋事罪”的罪名。
但是,在执法实践中,此类事件一般作为治安纠纷案件予以处理,一线执法人员极少作出罚款或拘留处罚,而是会要求涉事餐饮店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相应的损失。
三重权责错位,期望治理更新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现实治理中有三重错位与规则悬空:
一是损害认知错位。宠物主人将宠物视作家人,不以为意;可对餐饮商家而言,一次餐具喂宠事件就可能酿成毁灭性的食品安全舆情危机。
二是立法规范空置。地方法规明文禁止宠物进餐厅,却遭遇普遍性漠视;而用餐具投喂宠物这种突破公共卫生底线的恶劣行为,反倒缺乏专项禁令与惩戒细则。
三是执法资源错配。肇事宠物主游离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之外无需担责,受损的餐饮商家,反倒可能因管理疏漏被监管部门问责处罚。
正是这三重的错置、悬空,使得宠物使用餐馆餐具这种极端恶劣的个案屡屡发生:“作恶者”难承担责任,受害者却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人;表面上的狗舔盘子的情节之“轻”,事实上,却是餐馆为挽回声誉需要销毁整套餐具的责任之“重”。最终固化了“顾客闯祸、商家买单、监管缺位”的恶性循环。
要打破这种权责失衡的僵局,不能只靠道德呼吁和舆论谴责,而要补齐制度短板、压实执法责任、畅通维权渠道。立法层面,应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补齐细则漏洞,地方养犬条例可增设“占用餐饮公共餐具投喂宠物”专项惩戒条款,提高罚款标准,将严重失范行为纳入文明信用记录,抬高任性养宠的违法成本。
司法层面上,法院可发布民事侵权典型案例,明确宠物主人需全额赔付餐具、食材、停业、客诉补偿等全部损失,降低店家维权举证门槛。
执法层面上,要理顺执法机制,探索确立公安牵头、市监与城管协同的联合处置机制,明确首接负责制,对违规行为坚持露头就罚、从严处置,改变“舆论倒逼才执法”的被动局面。
餐饮商家也要主动设防,张贴醒目禁宠标识、完善全域监控、及时劝阻违规行为,事发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报警维权。
最后,希望所有人守住公共卫生底线,文明养宠、敬畏规则,不把个人喜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宠物友好”的社会生活要建立在双向奔赴、良性互动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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