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香港一名年仅12岁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藏身于一座桥梁下方,在毫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操作高危化学试剂。
他不仅全程录像,还在视频中明确声称自己正在组装爆炸装置,并将该内容直接上传至面向公众开放的社交平台。
有市民浏览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次日即5月4日,警方迅速行动,在将军澳某住宅区成功拘捕该名少年,其涉嫌非法企图制造爆炸物。
一个尚未满十三岁的孩子,缘何敢于触碰如此致命的禁区?这些远超其年龄认知的危险技能,究竟源自何处?
桥底下的“实验室”
男孩选定的所谓实验场所,表面看确具隐蔽性——桥体底部空间狭小、视线遮挡,从主干道上几乎无法察觉。
然而,这座桥紧邻社区缓跑径与居民日常休憩广场,四周环绕多栋高层住宅楼宇。换言之,他自以为躲开了监控与注视,实则置身于人流密集、随时可能被路人经过的开放式公共区域之中。
案发后,警方在现场起获若干瓶装化学原料及实验器具。经专业拆弹人员现场评估,确认所涉物质已达到需由爆炸品处理课(EOD)介入处置的危险等级。
令执法人员尤为警觉的是:一旦反应配比稍有偏差,或环境温度出现异常波动,极可能引发不可控爆燃——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或许就是正慢跑途中的市民、推着婴儿车散步的母亲,或是放学归来的孩童。
再细观那段上传视频,更令人难以理解:整个操作过程中,男孩未佩戴任何基础防护装备,连一副普通手套都未曾使用。
但他却极为专注地架设好手机,面对镜头清晰陈述步骤,语气既像在进行科普讲解,又似在宣告一项重大成果。
这段影像被他主动发布于公开社交账号主页,不设访问限制,所有用户均可即时观看。他的行为并非隐秘作案,而更接近一场精心策划的线上展演,仿佛在等待关注、期待反馈、渴求回应。
所幸,观看者中有人并未一划而过,而是果断选择了报警。
20年,写在12岁面前
5月5日,港警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署理总督察蔡定光召开媒体通报会,详细说明本案所涉两项核心法条依据。
其一,《刑事罪行条例》第54条明确规定:任何人意图通过爆炸手段危害他人生命或损毁财物,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二十年。
其二,同条例第55条规定:非法制造爆炸物品者,最高刑期为十四年。
二十年——对一位刚满十二周岁的少年而言,这几乎覆盖了他从童年迈向成年的全部成长周期。
但法律体系内亦存在另一重现实约束:根据现行《少年犯条例》,十至十三岁儿童依法不得被判处监禁刑罚。
一边是极具震慑力的法定量刑上限,一边是对低龄群体实施的特殊司法保护机制。二者交汇之下,如何科学合理地作出裁决,目前尚无先例可供参照。
法条数字看似冰冷,背后却承载着整个社会坚守的价值底线:某些红线,无关年纪,绝不容越。
目前该少年仍处于警方扣押状态。官方明确表示,调查重心不仅限于其个人行为,更聚焦于是否存在外部教唆者、是否有人协助提供物资或技术指导。
“看到不对劲,就得说出来”
另据警方通报,香港跨部门反恐专责组署理警司利子津特别指出,全球范围内正呈现出一种令人忧心的趋势:极端思想自我激化现象,正加速向低龄段蔓延。
他强调,无论成长于何种地域、接受何种教育、出身于哪类家庭,青少年都有可能在信息洪流中接触并内化极端观念。而家长与教师,正是识别早期异常信号的第一道屏障。
此案得以快速侦破,并非依赖精密布控或智能识别系统,也非巡逻警员偶然路过桥下,而是源于一位普通市民的及时举报。
那个社交账号粉丝稀少,传播范围有限,但恰巧看到视频的观众没有视若无睹,而是拿起电话拨通报警热线——正是这一通看似寻常的通话,让整起事件在二十四小时内便被有效阻断。
警方在发布会上郑重提出并推广这一理念:“见疑即报”,即发现可疑迹象,必须第一时间发声、第一时间报告。
12岁,站在法律和“还是个孩子”之间
本应在教室听讲、课间嬉戏、为考试发愁的十二岁少年,却蹲坐在桥洞阴影里,摆弄着足以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化学品。
身旁是毫不知情的过往行人,他将全过程拍摄上传,仿佛在静候某种回响,等待某种认同,期待某种互动。
最终最先抵达的回应,并非来自同龄人的点赞评论,而是全副武装的执法力量。
法律对炸药制造行为设置了极高的惩戒门槛,但它能否真正唤醒一个尚未形成稳定价值判断的少年?桥底残留的化学痕迹已被彻底清除。
但那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当危险实验变成一场公开表演,公众对身边环境的安全信任感,是否已在那一刻悄然动摇?
警方当前仍在深入追查:他是如何获取原材料的?上网搜索了哪些关键词?周边邻居、亲友或校方是否曾察觉异样?
这些问题看似属于案件侦查的技术范畴,实则叩问着更深一层的社会命题——当一个孩子逐步滑向极端边缘时,那些本应守护在他身边的成年人,当时在哪里?“他还只是个孩子”这句话,还能成为多少次免责的理由?
法律可以规制行为边界,却无法介入每顿饭桌上的对话,无法替代老师课堂外的一次凝视,也无法复刻邻居偶遇时的一句寒暄。这些微小却关键的日常联结,本应在危机爆发前就已牢固建立。
那一通举报电话,为这座城市规避了一次潜在灾难;而桥底下消散的刺鼻气味之后,少年在镜头前冷静说出“我在制作炸弹”的声音,依旧萦绕不去,宛如一道尚未弥合的社会裂痕。
安全不能全靠报警兜底
发生在将军澳的这起事件,说它复杂,是因为牵涉法律适用、心理干预、网络监管与家庭教育等多重维度;说它简单,是因为它的发生链条极其清晰。
一名十二岁少年,在开放型公共空间开展高风险实验,录制视频,上传平台,公众发现后报警,警方迅速响应并控制局势。
但它的“简单”,恰恰映照出更深层的不安:他为何要这么做?是否有幕后推手?为何没人更早察觉异常?这些问题若得不到答案,公众心中的疑虑便难以真正释怀。
我们习惯性认为,严重犯罪属于成人世界的产物,未成年人顶多是误入歧途、一时失范。
可当“误入歧途”的内容升级为自制爆炸物,当“一时失范”的地点选在人来人往的桥底,当“分享心情”的方式变成面向全网直播危险过程……
这早已超越个体教育失败的范畴,暴露出社会支持系统中某个环节的明显断裂。
诚然,那通报警电话值得高度肯定,但它不该成为我们安心入睡的唯一理由。
信息来源:抖音 宁波晚报 2026-05-06——12岁男童企图制造炸药 ,在桥底进行实验发网上炫耀,旁边就是公众休息区,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男孩自制炸药 #晚报主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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