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文社5月7日报道,据越南公安部称,2015年《刑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
一些负面问题持续发生,引起了相当一部分民众的强烈反应,其中包括环境污染。此外,目前对于非法制造超标噪音、振动和气味的违法行为尚无规定,因此缺乏对实施这些行为者进行刑事处罚的机制。
超标噪音和振动问题一直是引发不满的问题,最近反映强烈。目前,有人居住、活动和工作的区域的最大噪音限值已由国家噪音标准(QCVN 26:2025)规定。
关于该领域的违规处罚机制,第45/2022号法令规定,对低于2 dBA的技术标准噪音行为给予警告,对超过40 dBA的技术标准噪音行为处以1.4亿至1.6亿越南盾的罚款。
类似地,对于振动违规,最低处罚为警告,最高可达1.7亿越南盾,取决于施工活动或生产、商业和服务活动中的违规情况。
与《年轻人报》交流时,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委员范文和代表表示,过去一段时间,许多地方的选民和民众,尤其是大城市,反映使用拖车音箱、唱卡拉OK等行为造成极大噪音,扰乱安全秩序。
“许多情况下,隔壁邻居唱卡拉OK,使用拖车音箱全音量播放,不分中午晚上,周末经常聚集朋友唱到深夜……造成了很大影响。经常去提醒,但一回家就恢复原样”,范先生指出。
他还指出,此前处理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因为管理机构和地方认为,要确定噪音是否超标,必须使用专用机器和设备进行测量。
声音测量和分析必须由获得越南资源与环境部(现为农业与环境部)颁发环境监测服务活动资格认证的单位进行。因此,乡、坊一级的职能机构尚不具备测量和分析声音的权限,从而没有处理违规的依据。
而在政府关于安全、秩序、社会安全、预防和打击社会弊端等领域行政处罚的第282/2025号法令中,已修改和补充了关于聚集唱卡拉OK造成噪音、影响他人生活的行为,最高可处以200万越南盾罚款。
此外,职能机构将没收违规物品,不分昼夜。第282号法令规定无需测量噪音的规定非常重要,有助于职能机构更主动地处理这些噪音违规案件。
然而,据范先生称,目前对噪音污染行为的处罚仅限于行政处罚,威慑力不足,导致许多案件故意重犯。因此,越南公安部建议对此类行为补充刑事处罚是必要的。
但范先生建议,在构建超标噪音行为的犯罪构成时,应仔细考虑和评估。例如,应考虑处理那些已受行政处罚但仍故意违规、表现出藐视法律的行为,或者必须发生生命、健康或财产的物质损害等。
国会代表阮氏越南娜建议,在研究过程中应注意确定超标噪音的机制。她说,目前已有噪音标准,但要准确确定噪音处于什么水平、超标多少并不容易。
实际上,要确定必须使用获得许可的专业机构的专用设备。同时,必须在产生噪音时进行测量。然而,许多情况下,当职能机构到达时,噪音已经结束,而当职能机构离开时,噪音又再次出现。
此外,为了有刑事处理的依据,确定噪音违规造成的损害非常重要。但与其它类型的违规相比,噪音造成的损害非常不同,不易用肉眼观察和发现。
然而,它却对健康尤其是精神健康产生巨大影响,甚至许多情况下因噪音造成心理影响、严重压力,但并非在噪音产生时立即发生。因此,娜女士建议职能机构进行研究,构建计算噪音后果和损害的方法,从而有依据来归责和处理行为。
除了建议补充刑事处理,范文和代表认为,需要继续加强对民众和企业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提高守法意识。特别是应明确告知噪音违规阈值是多少,以便民众和企业了解,避免违规。
需要研究以确保有效实施和彻底处理
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委员阮氏越南娜代表强调,噪音污染问题,尤其是在大城市,已被媒体和舆论广泛报道。
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困扰,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矛盾,甚至一些命案也源于此。但目前的处理仅限于行政处罚,威慑力不足,不少案件故意重犯。
这位女代表表示支持对超标噪音行为补充刑事处罚。但她建议进行研究,以确保执行可行、有效,彻底处理这种情况。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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