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正式印发《听力专业医学技术人员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大纲(2026年版)》(国卫办医政函〔2026〕154号)。这是继2025年8月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之后,听力健康领域又一项重要的配套落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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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约15亿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听力损失,我国听力障碍人群规模同样庞大。新生儿听力筛查、儿童听力障碍早期干预、老年性耳聋防治,每一环节都离不开专业技术人员。但现实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面临“设备有了、没人会操作”的困境——听力筛查仪放在那里,有人能做检查,但报告不会看、结论不会写、异常不会判。听力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基层人员,长期存在供给缺口。

2025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5〕10号)明确提出:明确听力检测和听觉、语言康复培训大纲和培养目标,规范开展从事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以及听觉口语教学人员培训。此次培训大纲的出台,正是对这一要求的落地回应。

与以往零散的继教项目、短期培训不同,这份大纲为听力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识框架和技能标准。通知明确,本培训大纲主要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内听力专业的医技人员,部分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听力专业相关工作的医师、护士亦可参照执行。这意味着,培训大纲的覆盖范围不仅限于大城市三甲医院,更直达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熟练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有需要的医疗机构可对培训大纲进行延伸拓展,切实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对于医院管理者而言,这份大纲的价值不在于“理论深度”,而在于“实操指引”。它回答了三个关键问题:

  • 听力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掌握哪些核心知识?
  • 应该具备哪些实操技能?
  • 培训的重点和标准是什么?

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有了这份“说明书”,医院在制定院内培训计划、评估人员能力时,就有了统一的可参照标准。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听力专业医学技术人员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大纲(2026年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5〕10号),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听力专业医学技术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岗位胜任力,组织制定了《听力专业医学技术人员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大纲(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听力专业医学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参照《听力专业医学技术人员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大纲(2026年版)》,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培训效果。

二、本培训大纲主要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内听力专业的医技人员,部分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听力专业相关工作的医师、护士亦可参照执行。在熟练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有需要的医疗机构可对培训大纲进行延伸拓展,切实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三、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意见建议请反馈我委医政司。

下载方式:

《听力专业医学技术人员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大纲(202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