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证监会对许淼发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要求其限期缴纳4.7亿元罚没款。该处罚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但许淼未按规定足额缴纳。
据催告书,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许淼控制使用“周某宏”等47个证券账户交易金陵体育股票。其间,许淼采取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手段,影响金陵体育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57亿元。
证监会认定,许淼具备交易决策金陵体育的客观条件,具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7亿元,并处以3.13亿元罚款。
催告书显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许淼须在送达后10日内联系证监会开具《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证监会将依照《行政强制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申请执行的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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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听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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