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咱中国人骨子里信奉守规矩,循规蹈矩才是安身立命的正道,可改开这几十年的突破,偏偏是一群敢闯灰色地带的人拼出来的。你知道新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第一宗土地拍卖是怎么来的吗?这段故事藏着中国地产发家的最初密码。
1982年底广州东湖新村落成,当时广州算是破了规矩,打着三来一补的名头引来港资,愣是在旧村落原址上建起了大型住宅区。
三年前这里还是3.1万平方米破破烂烂的旧村子,三年后已经变成人人眼红的新居民楼。广州东山区几乎没花什么成本,就拿到了2万多平方米住宅,当时700元每平的售价,也不是普通老百姓能住得起的。
外轮公司、华侨公司这些大单位纷纷下场买房,再当成福利房分给职工。这事做成了样板,可广州领导心里一直打鼓,这打擦边球的名头还能用多久,这么用国家土地,将来会不会被追责?
广州还在纠结犹豫,深圳已经动手开干了,在深圳看来广州都先走一步了,自己本来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哪顾得上想那么多。
1979年3月深圳才从县改市,特区刚建起来,全国干部都来支援,来了总得有地方住。深圳房管局接了硬任务,一年之内要按省科级以上干部住房标准,建起2万平方米近300套干部宿舍。
那时候深圳全年财政收入才3000万出头,算下来建宿舍要花200万,结果纪委只批了50万,最后这50万财政都拿不出来。中央那时候给深圳的方针也直白,钱拿不出来,政策能给就给,广州能用三来一补引外资建房,深圳当然也可以。
深圳房管局照着广州的路子搞了补偿贸易,港商出钱深圳出地,合作建房利润分成。香港妙利集团董事长刘天就,早就借着改开的风口来深圳捞金了,罗湖的皮鞋厂、竹园宾馆都是他投的,早就尝到了甜头。
人家别的港商还在观望,刘天就直接骑着单车跑到深圳房管局谈合作,放到现在谁能想到大集团董事长骑单车谈项目,这份闯劲真不是一般人有。
双方一谈就成,本来刘天就说利润三七开,他拿三成深圳拿七成,深圳这边一盘算,刘天就的启动资金其实都是从香港银行贷的,倒一手拿三成太多,就提出深圳拿85%,刘天就只要15%,没想到刘天就一口就答应了。
这就是新中国第一个纯商品房小区的由来,为了少惹麻烦,深圳直接把名字取得和广州那个很像,广州叫东湖新村,深圳叫东湖丽苑,意思就是你建得我也建得。
房子还在设计图上,刘天就已经拿到香港卖楼花了,均价2730元每平,还不到香港楼价的一半,为了促销还搞了一次性付款九五折,还送三个购房入户名额。
就这价格政策,当时香港有五千多人排队抢,最后只能抽签选房,开盘就一次性售罄,两边都赚得盆满钵满。深圳一算账赚了500万,建干部宿舍的钱不仅凑齐了,还剩了不少利润。
不少香港买家买了房也不住,纯纯拿来投资,中国最早的一批房产投资客就这么诞生了。让深圳干部更震撼的不是赚了500万,是刘天就的操作。
那时候深圳干部脑子里,利润得等房子建完交付了才能算,结果刘天就把卖楼花拿到的钱,只留了少部分当工程款,剩下的全部拿去倒腾台湾电器卖到内地,又赚了一大笔。
这不光是赚了分成,靠着资金周转又赚了一份钱,刘天就哪怕只拿15%的利润,整体收益反而更高,这下深圳干部才明白,原来钱还能这么玩。
当时也有人骂,说东湖丽苑是给资本家建安乐窝,是卖国行径,从上到下都没有明确反对,不反对可不就是变相鼓励,深圳闯的胆子更大了。
原来的合作模式要等建完才能分利润,钱不能早早落袋,深圳没多久就想明白了新路子,不合资了,让外商独资,我不分成,改收土地使用费,签合同就收钱,后面建房子卖房子的风险全归开发商,深圳旱涝保收。
第一个收土地使用费的就是罗湖小区,当时定的5000元每平方,签合同先交一半,剩下的卖楼花的时候全部交清,二楼商场归深圳,上面住宅归港商拿去卖,赚亏都是港商的。
就这一单,深圳就收了三家港商一亿五千万,后来又按这个模式出让了四块地,一共收了五个亿。大家记不记得那时候深圳全年财政才3000万,这五个亿够当时深圳花十六年。
靠着卖土地收使用费,深圳财政直接指数级增长,1980年还是3000万,1981年就涨到8000万,1983年1.5亿,1984年快到3亿,原来捧着金饭碗讨饭的深圳,这下真的点土成金了。
可有钱的地方就有歪心思,那时候土地还能无偿划拨,天天有人打招呼递条子,领导亲戚朋友也来掺合,拿到无偿划拨的土地转头就转手卖了赚差价,土地慢慢就成了腐败的温床。
1984年深圳规定所有土地都必须有偿使用,可价格谁来定,里面还是有大把操作空间,乱象一直持续到1986年。
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明确了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土地管理局也正式成立,还提出要搞土地出让试点,深圳还是第一批试点。
深圳去香港考察回来,学来了香港的公开土拍制度,政府卖规划好的土地,公开拍卖定价,既能测出市场能接受的价格,还能堵住暗箱操作的腐败口子,一举两得。
1987年12月全国市长会议在深圳开,正好借这个有中央领导和各地市长在场的机会,深圳搞了新中国第一拍,一块8000多平方的住宅用地,出让50年使用权,起拍价200万。
一共44家企业竞标,9家是外资,最后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525万总价成交,比底价高出三百多万,平均每平方611元。这一拍之后,土地转让就彻底摆上台面了。
四个月后,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了宪法,删掉了原来禁止出租土地的条款,明确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身上的禁锢彻底放开了。
紧接着上海就接了棒,1988年虹桥经济开发区一块地,通过国际招标转让50年使用权,中标价2805万美元,在海内外引起巨大反响。
因为上海的地位,土地批租不光在法律上合法了,也在所有人心里变成了合规的事。之后三四十年,土地慢慢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只是土地能卖钱,并不代表就能让所有人都住得上好房子。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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