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旭水大道朝阳路路口(经开区旁路口)已取消中心隔离,设置为信号灯控制路口,相应车道也根据实际进行了调整。为确保畅通有序,将取消朝阳路部分路内停车泊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取消停车泊位的具体位置
(一)朝阳路一段(经开区管委会路口—B2-4路口)靠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侧路内停车泊位;
(二)朝阳路二段(朝阳路口往一中二号门方向)两侧各2个路内停车泊位。
对取消的停车泊位,将清除停车泊位标线,调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二、自2026年5月7日起,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荣县公安局
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日
内容来源丨荣县公安
编辑:一条 编审:勇锅
法律顾问丨四川鼎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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